技术合同中的免税收入包括哪些
发布时间:2011-01-14 浏览量:4575
  • 免征营业税的收入中,不包括货物、设备、材料、样机、样品等应征收增值税的“有形资产”;
  • 技术开发是指接受某一顾客的委托,按其需要专门为其开发某项技术,如果用自行开发的技术成批量的出售技术(特别是软件企业),不享受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可向国税局申请享受增值税税收政策;
  • 不予免征营业税的几类合同(多为一般性设计、报务或建筑安装行业):多媒体设计与制作;电子地图设计与制作;防盗系统工程设计与安装;企业营销系统流程展 示图(或设计软件);产品、设备、工业模具等的模型或外观设计;食品、营养品的销售;网络工程销售、安装及维护;分析、测试、可行性研究报告(文字或电 子);未区分硬件部分的开发合同;为商户建立网站平台或网页设计。以上部分取得专利权或版权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