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1年度“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技北京”行动计划,推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加大对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经研究决定启动2011年度“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下简称“创新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关村管委会)、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海淀园管委会)是创新资金的项目组织单位。其中,海淀园管委会负责海淀区范围内创新资金项目的组织、受理和评审工作,中关村管委会负责中关村科技园区范围内创新资金项目的组织、受理和评审工作,市科委负责全市创新资金项目的组织、受理和评审工作。企业可按属地选择其中一家组织单位申报。
二、创新资金作为科技部创新基金的地方支持资金的方式组织实施。立项项目中符合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资助条件的项目将择优向科技部进行推荐。
三、同一家企业仅能申报一个项目,严禁多头、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2011年度创新资金对企业及项目的申报条件、支持方式、支持额度、工作流程等方面的要求依据附件中《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申请须知》执行,支持范围和领域参照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执行。
五、企业在网络系统注册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17日,创新项目、重点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7日。超过此时间上报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六、科技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补助资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依据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www.innofund.gov.cn)申报要求执行。北京市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0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市科委指定的服务机构。
七、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创新资金项目代理申报活动,代理机构或个人的任何行为与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海淀园管委会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