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京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10 浏览量:3858

 文章来源 :市科委高新处

各区县科委、商务委、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发展改革委,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的规定,进一步做好本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市科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展改革委对2010年制定的《北京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北京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doc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施辉阳;联系电话:66153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