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平区启动2026年度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本年度最后一批) 各企业: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经研究,即日启动北京市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度安排 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三批进行,第三批材料受理时间为:9月14日--9月24日,申报时间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并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到受理部门的时间为准。 二、申报企业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023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终止,应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年报填报后,再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 三、认定申报及受理 按照《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有关要求,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的,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选择告知承诺制,打印系统生成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由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上传管理系统,无需提供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知识产权证书(未选择告知承诺制企业需上传)、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1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近3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文件(电子版)。 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应报送《认定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和《工作指引》第二条第(三)款要求的书面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两份,左侧胶装成册,在右侧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申请材料(正本)在受理时间段内向主管部门报送,企业自行留存一份材料备查。 四、材料报送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申报企业请务必加入QQ群1048323054(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群)(只限申报企业加入本群,中介机构不得入群),需同时提交《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受理信息汇总表》(附件1,附件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进行查阅并下载,下同)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PDF)。 注1:上述两份电子版文件修改为公司名称后,小窗口单独发给群中“区科委-刘志伟”。 注2:请企业务必下载本通知下,附件1《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受理信息汇总表》进行填报,此表为2026年北京市统一格式,往年旧表不再沿用。 注3:上述两个电子版文件未交的企业无法进行最终统计和评审。 (二)纸质材料报送: 第三批高新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只接受现场报送,逾期不予受理,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报送地址: 1.受理点一:区科委--昌平区超前路9号院托管中心(食堂)二层202室 2.受理点二:昌发展公司--回龙观东大街338号AI加速中心(原腾讯众创空间)A座3层会议室,123号电梯上3层 3.受理点三: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北京市昌平区白浮泉路18号院西侧红楼 一层大厅 (三)申报咨询: 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联系电话:80103635、69745035(区科委) 89784673、89784674(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五、申报要求 建立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及黑名单机制 为加快推进我区高新企业认定评审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我区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依据《昌平区科技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办法》,我委将对开展高新申报服务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专项登记工作。请各服务机构按照《关于开展昌平区高新服务机构登记的通知》(见附件3)进行登记。 六、年度报告、更名及账号信息找回 (一)年度报告 按照《认定办法》第十三条、《工作指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含2026年资质到期企业)应于2026年5月31日(星期日)前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选择企业申报-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统计调查-我要办理-高企发展情况-数据管理-填报。 (二)更名及重大变化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名称变更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发生之日起3个月内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应写明是否存在业务变化等情况,如发生变化,应详细说明),并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1.名称变更申请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打印并加盖公章); 2.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通知等材料; 3.企业《营业执照》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4.旧名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上述材料请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gxrd@kw.beijing.gov.cn。文件请注明企业全称,并在邮件中写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异地搬迁 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其资格继续有效。企业应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企业注册信息管理-异地搬迁提交迁入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1.企业迁入申请(写明企业基本信息、高新认定年度及技术领域、高新证书信息、迁出及迁入地、搬迁原因等信息,加盖公章); 2.新旧营业执照(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多次变更名称的企业,需提交所有执照); 3.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迁移证明;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5.其他可证明企业符合高企资质要求或技术亮点的材料,如企业上一年度基本财务数据、研发投入及占比、高新收入及占比、科技人员数量及占比等情况,以及主要技术、获奖、风投或其他企业亮点等。 上述材料请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件提交至迁入区科技主管部门,并写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信息找回 企业如遗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的用户名、密码,可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单击“企业申报”进入“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界面,选择“忘记密码”,按系统提示重置密码。如企业预留联系人手机号无法使用,请点击“企业用户申诉找回密码”,按系统要求填写企业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 七、其他事项 (一)中介机构 企业应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规定,选择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4.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可以通过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北京市财政局网站、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站等渠道查询。其中,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近3年无受行政处罚、公开谴责、监管警示等不良记录。会计师事务所处罚公示网址:http://www.bicpa.org.cn/p1/cjjl.html和 https://acc.mof.gov.cn,https://czj.beijing.gov.cn/ztlm/xzzfxxzt/xzzfdtxx/xzzfxxxzcf/index.html 税务师事务所的信息可以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方网站等渠道查询。其中,税务师事务所原则上其上年度累计信用积分(指国税总局《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政策中“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积分”,下同)应不低于200分。 企业在聘请中介机构时,要认真查询其相关资质及信用等情况,确保所聘用的中介机构符合上述条件,并出具书面承诺。中介机构是审计报告真实性、合法性的第一责任人,在承接专项审计业务时要确保本单位符合上述条件,并出具书面承诺。以上企业和中介机构如承诺不实,应承担相关责任。 5.按照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及本市《关于印发<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财会〔2024〕30号)的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会计师事务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审计报告报备验证”模块进行报告报备,将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生成的二维码信息放置在审计报告每一页的右下角。 企业应当关注获取的审计报告是否附验证码,并按照以上《通知》中明确的查验方式,通过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或手机“扫一扫”等方式,查验审计报告是否由依法取得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是否在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查验网址为https://acc.mof.gov.cn。 按照中税协《税务师行业涉税业务报告报备管理办法(试行)》(中税协发〔2023〕16号)及我市税务师协会《关于京津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化执业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税务师事务所在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业务报备”模块进行业务报告报备,在报备页面生成二维码,将信息服务平台生成的含有二维码信息页作为报告首页。 企业应聘用符合上述要求的事务所出具相关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等,相关报告未赋码的,不予受理。 符合上述条件的中介机构,在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后,应附中介机构诚信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中介机构当年任职职工名单(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号,其中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须提供证书编号)。 (二)研发费用归集 企业应按照《工作指引》的要求对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中研究费用等数据应客观、准确。 (三)事中事后监管 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小组(以下简称“市认定小组”)将通过重点检查、随机抽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受理认定及事中事后监管。受理认定过程中,对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有严重环境违法等行为或存在其他不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有关要求的企业,将不予受理认定。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对经核查不符合相关认定标准的企业,按政策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及相关网站公告。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无论何种原因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当年不得再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企业、中介机构,一经查实将依据《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严肃处理,涉嫌违法违规的将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四)其他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称变更、异地迁入、资格取消等事宜均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公示公告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市认定小组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相关的培训、代理申报等活动,机构和个人的此类活动与认定小组无关。 单位或个人如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异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法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扫描为PDF文件,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发送至gaoxinchu@kw.beijing.gov.cn,或拨打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监督电话。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内容具体详细,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对于单位和个人反映的问题,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受理信息汇总表 2、关于开展昌平区高新服务机构登记的通知 3、科技部火炬中心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用户转移到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登录使用说明 4、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 昌平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6年8月12日
税收增长新亮点——金融业
发布时间:2009-07-13 浏览量:157

特别报道:北京市的发展战略重点正向产业功能聚集区、新城和南城及南部地区倾斜,丰台区面临着政府投资拉动和加快南城发展的难得机遇,尤其在金融领域提出了建设丽泽金融商务区和总部基地金融港,为丰台金融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进一步蔓延,国内金融业面临的困难也逐步增多,税收压力逐渐加大。本文通过调研、走访北京市丰台区各金融企业发展现状,科学分析金融业各类数据,对丰台区金融业未来发展的趋势进行了有益探讨和预测。

重点税源税收现状分析

丰台区金融业市级重点税源主要以国有商业银行、国有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为主,共计17户市级重点税源户。银行业13户,入库税款26155元;保险业2户,入库税款7401万元;证券业1户,入库3740万元;其他金融业1户,入库税款2648万元。金融业重点税源共计入库税款39944万元,占该区市级重点税源税收的18.52%,占全区总收6.21%。

重点税源银行业现状。丰台区银行业发展比较平稳,尤其重点户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主,收入稳定,增幅平缓,2008年银行业重点税源企业共计入库各项税款26155万元,同比增长5045万元,增幅24%,占金融业税收的58%,占全区总收入的4%.其中以营业税为主要税种,2008年全年入库18989万元,同比增长4612万元,增幅32%。

2009年银行业继续保持平稳增长,1月-4月共计入库各项税款12524万元,同比增长1450万元,增幅13%,其中营业税入库9655万元,同比增长1987万元,增幅26%。

重点税源保险业现状。保险行业的日益规范,受众人群保险意识提高,保费收入不断增加,尤其以人寿保险业增长明显,2008年重点户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入库各税6169万元,比同期增加2695万元,增幅77.6%,另外,增幅大的重要原因是企业加强管理自查以前年度补税,2008年共计缴纳营业税2176万元,造成比同期增加1578万元。

重点税源证券业现状。证券公司受经济影响较大,比去年同期减收的主要原因是去年股票市场大盘形势不好,造成个人薪金减少,个人所得税同比大规模减收,同时受经济形势低迷股市交易减少的影响,造成营业税减收。

重点户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一季度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285万,比去年同期的1282万元减少997万元。减收的主要原因是去年股票市场低迷,人员奖金减少。该单位全年预计缴纳个人所得税900万元,同比减收1850万元。受交易量影响,营业税1月-4月完成524万元,减收1357万元,减幅72%。

总体分布情况

丰台区2008年金融业共计72户企业,入库税款45422万元,占全区总收入的7.06%,其中,银行业32户企业入库税款29072万元,保险业12户企业入库税款7786万元,证券业8户企业入库税款5805万元,其他金融业20户入库税款2759万元。

税源户登记情况。截至2009年4月,登记注册金融业企业共有162户,银行业户数为98户,其比重达到60.5%;保险业22户占13.6%,证券业11户占6.8%,三行业户数合计占金融业总户数的80.9%。

税源户主体税种情况。2008年金融业的两大主体税种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均为增长态势。2008年全年营业税完成27234万元,同比增加6243万元,增幅29.74%;个人所得税完成11612万元,同比增加2652万元,增幅29.6%。

行业税收情况。丰台区金融企业主要以银行、证券和保险业为主要税源。其中又以银行业税收贡献最大,银行业也主要以国有银行为主,历年的纳税情况也比较稳定,保持小额增幅,受宏观经济影响,小幅震荡,总体来说,基本保持着逐年稳定递增的态势。证券业受经济形势、股市影响,减收严重,今年税收下滑明显。由于保险行业的日益规范,受益人群保险意识提高,保费收入不断增加,保险业税收增长明显。

银行业2008年全年完成税收29072万元,同比增加6064万元,增幅26.36%.其中营业税完成20622万元,同比增加5247万元,增幅34.13%;个人所得税完成3412万元,同比增加292万元,增幅9.35%。2009年受金融危机影响,1月-4月各项税收基本与去年同期持平,其中营业税完成税收10454万元,同比增加345万元,增幅3.41%;个人所得税完成税收1833万元,同比增加51万元,增幅2.86%。金融保险业2008年全年完成税收7786万元,同比增加2937万元,增幅60.56%.其中营业税完成3549万元,同比增加1785万元,增幅101%;个人所得税完成3844万元,同比增加966万元,增幅33.56%。营业税增幅较大是因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业务扩展,保费收入增加,同时企业规范管理又查补以前年度税款,造成营业税共计增收2695万元。保险业2009年继续保持增长态势,1月-4月共计完成各项税收298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847万元,增幅39.67%,1月-4月入库个人所得税166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29万元,增幅34.82%;营业税入库117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70万元,增幅45.9%。

证券业2008年受大盘下跌影响,全年完成税收5805万元,同比减少202万元,减幅3.36%。其中营业税完成2059万元,同比减少1366万元,减幅39.88%;个人所得税完成3333万元,同比增加1165万元,增幅53.73%。个人所得税增幅较大是年初发放上年奖金所致。2009年受金融危机影响,1月-4月税收下滑明显,证券业共计完成各项税收1281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853万元,减幅59.13%,主要由于证券业员工薪酬年终奖励减少,造成个人所得税减幅增大,1月-4月入库个人所得税477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293万元,减幅73.05%;受股市影响,交易量下降,相应营业税减少,1月-4月入库685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524万元,减幅43.37%。

对今后金融业税收的分析及展望

从近几年丰台经济的发展来看,金融业己渐渐成为丰台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推动力量。现阶段丰台区发展目标主要是建设丽泽金融商务区和总部基地金融港,打造丰台的金融商圈。

丽泽金融商务区的建设分为“三步走”:2009年至2010年,完成功能区相关规划编制,以及完成示范区一级土地开发;2011年至2015年,基本建成“雏形”,全面完成土地一级开发等,并建成一批名校分校、名院分院、星级酒店等配套服务设施,进驻企业的产业集聚效应开始显现;2016年至2020年,完成区域主体规划建设,使该区域成为国内一流的国际化新兴金融产业功能区。可以看出,近几年税收仍以房地产开发为主,建成后逐步转向金融业、服务业。

丽泽金融商务区。丽泽金融商务区是北京市二环与三环之间少有的连片未开发区域,也是北京市三大新兴金融功能区之一和西南区域惟一的高端金融功能区。

总部基地金融港。总部基地金融港主要为国内外大中型企业及银行,保险、基金、信托、投资、财务、资产管理等非银行性金融服务企业、信用卡中心、信息中心等金融后台服务机构提供办公环境。针对金融类企业,实行特殊的价格政策,大楼为全新建筑,宜购宜租,从而使价格优势更加突显。

丽泽金融商务区属于首都发展金融的新空间,是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总部创业投资等新兴的金融机构,以及国内外大型企业总部的新兴金融机构区。丽泽金融商务区还将建设主题金融公园,规划建设177公顷的森林公园、园林广场,同时还将莲花河引入商务区,使丽泽成为繁华都市中特色独具的森林中的商务区,花园中的商务区。

总部基地金融港中区已于2008年12月完全具备企业入驻条件,南区和北区也正在全面建设中。总部基地金融港,其规模和知名度不如北京金融核心区的金融街、CBD和丽泽金融商务区;从区位角度而言,总部基地金融港与成熟的金融街和崛起中的丽泽金融商务区同属北京西南部,但可依托总部基地现有大中型企业集群效应。从现阶段金融港的功能结构看,暂时的税收以基础建设为主,建成后,转化为金融、服务业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