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个税跃居我国第四大税种
发布时间:2009-06-21 浏览量:177

    财政部个人所得税课题研究组近日发布报告说,个人所得税是1994年我国税制改革以来收入增长最为强劲的税种之一,目前已成为国内税收中的第四大税种,在部分地区已跃居地方税收收入的第二位,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报告指出,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税收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别是全社会纳税意识的进一步增强,个人所得税收入和所占比重将会进一步提高。国家征收这些税收,经过财政二次分配,向低收入群体倾斜,以达到调节收入分配的目的。

根据财政部报告,自1980年个人所得税开征以来,收入连年大幅增长,特别是1994年新税制实施以来,个人所得税收入以年均34%的增幅稳步增长。

  统计显示,1994年,我国仅征收个人所得税73亿元,2008年增加到3722亿元。1994年到2008年,个人所得税收入占GDP的比重由0.15%上升至1.24%,占税收收入的比重由1.4%上升至6.4%。


  这份名为《我国个人所得税基本情况》的报告详细介绍了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史、税制内容,并针对社会上关注的提高个税起征点以及改革方向等热点内容进行深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