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4个月,受经济增长放缓、企业效益下降以及结构性减税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全国税收持续出现负增长。但是,受成品油税费改革的巨大拉动,国内消费税一枝独秀,保持高速增长态势。1月—4月,国内消费税共完成1384亿元,同比增长48%,增收449亿元,成为同期增幅最高的税种。
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成品油税费改革,是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大决策,也是理顺和建立石油生产、流通、消费价格与税收机制的重要举措。这次改革在取消公路养路费等6项收费的同时,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并将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单位税额也相应提高。
受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拉动,今年以来,成品油消费税成倍增长。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今年1月~4月,成品油消费税共完成554亿元,同比增长3.27倍,增收425亿元,其中成品油政策调整增收440亿元左右,拉动总体税收增长2个百分点。分月份来看,成品油消费税也在逐月走高,2月份成品油消费税增长2.68倍,3月份增长3.8倍,4月份增长5.24倍。
据有关部门测算,因为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今年国内消费税将增加1600亿元以上。这些收入将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替代取消公路养路费等6项收费后的支出,补助各地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并对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必要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