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色金属将调整出口退税率
发布时间:2009-05-18 浏览量:600

国务院日前公布《有色金属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称,今后三年内,我国原则上不再核准新建、改扩建电解铝项目,而到2011年,有色金属企业将通过兼并重组,形成3—5个具有较强实力的综合性企业集团。

《规划》还提出完善出口税收政策和抓紧建立国家收储机制等措施。

进一步调整有色金属出口退税率

《规划》给出了十二项政策措施,在“完善出口税收政策”措施中,《规划》提出将进一步调整有色金属产品出口退税率结构,研究适当调整技术含量高、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加快转变出口方式,鼓励出口机械装备、运输工具、电子电器、仪器仪表等终端产品,带动有色金属间接出口。

在“抓紧建立国家收储机制”的措施中,《规划》指出,要根据形势需要,研究进一步扩大有色金属国家收储规模的方案,抓紧建立和完善国家收储机制。

此外,相关政策还包括推进直购电试点;完善企业重组政策;修订完善产业政策和合理配置资源等。

2008年,中国十种主要有色金属总产量为2520万吨,总消费量2517万吨。

今年淘汰落后产能130万吨

生产恢复正常水平、淘汰落后产能是《规划》的重要目标。《规划》提出,2009年,我国将淘汰落后铜冶炼产能30万吨、铅冶炼产能60万吨、锌冶炼产能40万吨,共计130万吨。到2010年底,淘汰落后小预焙槽电解铝产能80万吨。

《规划》还指出,今后三年原则上不再核准新建、改扩建电解铝项目,并严控铜、铅、锌、钛、镁新增产能。

《规划》要求到2011年,国内排名前十位的铜、铝、铅、锌企业的产量全国占比分别提高到90%、70%、60%、60%.业内人士分析,中铝公司、五矿集团、中冶集团、湖南有色、江西铜业、铜陵有色和广西有色等大型国企,可能率先开展区域内甚至跨区域跨行业的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