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平区启动2026年度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本年度最后一批) 各企业: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经研究,即日启动北京市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度安排 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三批进行,第三批材料受理时间为:9月14日--9月24日,申报时间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并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到受理部门的时间为准。 二、申报企业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023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终止,应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年报填报后,再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 三、认定申报及受理 按照《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有关要求,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的,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选择告知承诺制,打印系统生成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由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上传管理系统,无需提供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知识产权证书(未选择告知承诺制企业需上传)、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1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近3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文件(电子版)。 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应报送《认定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和《工作指引》第二条第(三)款要求的书面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两份,左侧胶装成册,在右侧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申请材料(正本)在受理时间段内向主管部门报送,企业自行留存一份材料备查。 四、材料报送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申报企业请务必加入QQ群1048323054(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群)(只限申报企业加入本群,中介机构不得入群),需同时提交《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受理信息汇总表》(附件1,附件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进行查阅并下载,下同)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PDF)。 注1:上述两份电子版文件修改为公司名称后,小窗口单独发给群中“区科委-刘志伟”。 注2:请企业务必下载本通知下,附件1《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受理信息汇总表》进行填报,此表为2026年北京市统一格式,往年旧表不再沿用。 注3:上述两个电子版文件未交的企业无法进行最终统计和评审。 (二)纸质材料报送: 第三批高新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只接受现场报送,逾期不予受理,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报送地址: 1.受理点一:区科委--昌平区超前路9号院托管中心(食堂)二层202室 2.受理点二:昌发展公司--回龙观东大街338号AI加速中心(原腾讯众创空间)A座3层会议室,123号电梯上3层 3.受理点三: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北京市昌平区白浮泉路18号院西侧红楼 一层大厅 (三)申报咨询: 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联系电话:80103635、69745035(区科委) 89784673、89784674(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五、申报要求 建立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及黑名单机制 为加快推进我区高新企业认定评审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我区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依据《昌平区科技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办法》,我委将对开展高新申报服务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专项登记工作。请各服务机构按照《关于开展昌平区高新服务机构登记的通知》(见附件3)进行登记。 六、年度报告、更名及账号信息找回 (一)年度报告 按照《认定办法》第十三条、《工作指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含2026年资质到期企业)应于2026年5月31日(星期日)前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选择企业申报-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统计调查-我要办理-高企发展情况-数据管理-填报。 (二)更名及重大变化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名称变更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发生之日起3个月内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应写明是否存在业务变化等情况,如发生变化,应详细说明),并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1.名称变更申请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打印并加盖公章); 2.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通知等材料; 3.企业《营业执照》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4.旧名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上述材料请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gxrd@kw.beijing.gov.cn。文件请注明企业全称,并在邮件中写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异地搬迁 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其资格继续有效。企业应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企业注册信息管理-异地搬迁提交迁入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1.企业迁入申请(写明企业基本信息、高新认定年度及技术领域、高新证书信息、迁出及迁入地、搬迁原因等信息,加盖公章); 2.新旧营业执照(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多次变更名称的企业,需提交所有执照); 3.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迁移证明;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5.其他可证明企业符合高企资质要求或技术亮点的材料,如企业上一年度基本财务数据、研发投入及占比、高新收入及占比、科技人员数量及占比等情况,以及主要技术、获奖、风投或其他企业亮点等。 上述材料请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件提交至迁入区科技主管部门,并写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信息找回 企业如遗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的用户名、密码,可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单击“企业申报”进入“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界面,选择“忘记密码”,按系统提示重置密码。如企业预留联系人手机号无法使用,请点击“企业用户申诉找回密码”,按系统要求填写企业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 七、其他事项 (一)中介机构 企业应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规定,选择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4.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可以通过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北京市财政局网站、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站等渠道查询。其中,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近3年无受行政处罚、公开谴责、监管警示等不良记录。会计师事务所处罚公示网址:http://www.bicpa.org.cn/p1/cjjl.html和 https://acc.mof.gov.cn,https://czj.beijing.gov.cn/ztlm/xzzfxxzt/xzzfdtxx/xzzfxxxzcf/index.html 税务师事务所的信息可以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方网站等渠道查询。其中,税务师事务所原则上其上年度累计信用积分(指国税总局《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政策中“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积分”,下同)应不低于200分。 企业在聘请中介机构时,要认真查询其相关资质及信用等情况,确保所聘用的中介机构符合上述条件,并出具书面承诺。中介机构是审计报告真实性、合法性的第一责任人,在承接专项审计业务时要确保本单位符合上述条件,并出具书面承诺。以上企业和中介机构如承诺不实,应承担相关责任。 5.按照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及本市《关于印发<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财会〔2024〕30号)的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会计师事务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审计报告报备验证”模块进行报告报备,将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生成的二维码信息放置在审计报告每一页的右下角。 企业应当关注获取的审计报告是否附验证码,并按照以上《通知》中明确的查验方式,通过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或手机“扫一扫”等方式,查验审计报告是否由依法取得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是否在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查验网址为https://acc.mof.gov.cn。 按照中税协《税务师行业涉税业务报告报备管理办法(试行)》(中税协发〔2023〕16号)及我市税务师协会《关于京津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化执业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税务师事务所在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业务报备”模块进行业务报告报备,在报备页面生成二维码,将信息服务平台生成的含有二维码信息页作为报告首页。 企业应聘用符合上述要求的事务所出具相关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等,相关报告未赋码的,不予受理。 符合上述条件的中介机构,在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后,应附中介机构诚信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中介机构当年任职职工名单(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号,其中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须提供证书编号)。 (二)研发费用归集 企业应按照《工作指引》的要求对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中研究费用等数据应客观、准确。 (三)事中事后监管 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小组(以下简称“市认定小组”)将通过重点检查、随机抽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受理认定及事中事后监管。受理认定过程中,对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有严重环境违法等行为或存在其他不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有关要求的企业,将不予受理认定。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对经核查不符合相关认定标准的企业,按政策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及相关网站公告。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无论何种原因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当年不得再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企业、中介机构,一经查实将依据《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严肃处理,涉嫌违法违规的将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四)其他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称变更、异地迁入、资格取消等事宜均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公示公告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市认定小组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相关的培训、代理申报等活动,机构和个人的此类活动与认定小组无关。 单位或个人如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异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法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扫描为PDF文件,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发送至gaoxinchu@kw.beijing.gov.cn,或拨打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监督电话。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内容具体详细,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对于单位和个人反映的问题,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受理信息汇总表 2、关于开展昌平区高新服务机构登记的通知 3、科技部火炬中心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用户转移到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登录使用说明 4、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 昌平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6年8月12日
在“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推进优化地税发展环境,确保税收增长年”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09-05-18 浏览量:156
在“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推进优化地税发展环境,确保税收增长年”
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 局长 王晓明(2009年3月6日)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很重要。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市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弘扬北京奥运精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要求,结合市局党组确定的2009年工作任务目标,对全系统开展“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推进优化地税发展环境,确保税收增长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刚才,硕博同志传达了刘淇书记和郭金龙市长在市委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京华同志宣读了我局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六位同志结合实际,做了发言,听了很受启发。吉林常务副市长将做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开展好这次活动讲两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推进优化地税发展环境,确保税收增长年”活动的极端重要性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对作风建设始终常抓不懈。前不久,******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着重强调并深刻阐述了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出要突出抓好六方面工作,一是着力增强宗旨观念,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二是着力提高实践能力,切实用党的科学理论指导工作实践。三是着力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四是着力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按照客观规律谋划发展。五是树立正确利益观,切实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六是着力增强党的纪律观念,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为了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圆满完成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迎接建国60周年,市委决定,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弘扬北京奥运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年活动。2月21日,市委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动员大会,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弘扬北京奥运精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会上,刘淇书记强调了当前加强作风建设的重点:一是要坚定发展信心,勇于应对挑战,始终保持迎难而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着力推进首都科学发展;三是要改进领导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四是要认真践行党的宗旨,着力改善民生,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五是要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始终保持******人的政治本色。市委决定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弘扬北京奥运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年活动,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首都发展新局面的重要要求,是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挑战,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的重要保障,也是巩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
    在今年的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肖捷局长对“切实加强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大力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提出了五个方面的要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改善民生;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提升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能力;坚持依法履责、从严管理,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带好队伍;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务求工作实效;坚持廉洁自律、艰苦奋斗,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营造清正廉洁的风气。
    为全面贯彻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税务总局的工作要求,按照税收职能要求,结合地税发展实际,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推进优化地税发展环境,确保税收增长年”活动。
    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完成全年税收任务的思想基础和重要保障。推进优化地税发展环境是完成全年税收任务的实现途径和有效措施。完成好全年税收任务是开展“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推进优化地税发展环境,确保税收增长年”活动的最终目标。
    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完成全年税收任务的思想基础和重要保障。
    领导干部作风体现党的宗旨,关系事业兴衰,决定精神状态。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新形势下税收工作的思想基础。是带好队伍,完成全年收入任务的重要保障。
    今年以来,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依然严峻,首都经济增长下滑,税收收入实现持续增长的压力加大,税收征管困难多,落实结构性减税任务重,纳税服务要求高。做好今年税收工作,任务非常艰巨。因此,统一全系统干部队伍的思想十分重要。
    当前,系统内在领导干部作风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有的领导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不强,为纳税人服务的思路不够宽,办法不够多,对干部职工的一些实际困难关心不够,还不善于凝聚人心,激发干劲。有的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流于形式,业务知识不精,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不强。有的领导干部责任心和事业心还不够强,缺乏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存在着畏难情绪和 “等、靠、要”心理,缺少主动担当的勇气。个别领导干部组织观念淡薄,放松纪律约束,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干部队伍的形象,也影响到工作水平的提高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解决这些问题,首先,需要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按照市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弘扬北京奥运精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各项要求,树立大局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切实统一到推进优化地税发展环境,确保税收增长的各项工作上来。其次,要集中精力抓落实,定下来的事情,就必须雷厉风行地抓紧实施,部署了的工作就必须督促检查,重要环节亲自抓,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以坚强的党性和优良的作风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全系统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确保地税发展环境的不断优化和全年税收任务的圆满完成。
    推进优化地税发展环境是完成全年税收任务的实现途径和有效措施。
    2003年初,******总书记视察北京时提出“北京市在政治、经济、文化和党的建设各个领域,改革发展稳定各个方面都要努力走在全国前列”。为贯彻落实******总书记的要求,市委结合首都的城市性质和功能定位,提出要着力优化首都发展环境,并提出要创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开公平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优质便捷的服务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近年来,北京市实现了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祥和稳定,成功举办了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这些都与首都发展环境的优化紧密相关。去年,市委十届五次全会提出推动“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建设,刘淇书记提出六个“着力于”的要求,其中强调的第一条,就是要着力于优化首都发展环境。
    国内外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表明,发展环境的优劣越来越成为一个国家和地区能否吸引人才、技术、资本,增强综合竞争力,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主要因素。只有营造好的环境,才能为持续发展创造好的基础;才能使一切创造财富的要素活跃起来,整合起来,并聚集到发展目标上来。从这个意义上讲,优化地税发展环境能促进生产力发展。
    地税发展环境是首都发展环境的有机组成部分,优化地税发展环境是优化首都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地税部门具有筹集资金、调控经济、公平分配的职能,担负着执法、管理、服务的职责,直接与纳税人打交道,是政府面向纳税人的“窗口”。地税发展环境的好坏,决定着六百多万纳税个人和七十多万纳税企业对地税机关的评价,影响着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从这个意义上讲,优化地税发展环境能促进社会和谐。
    优化地税发展环境,可以促进微观经济主体增强发展的活力,有效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和风险,提高投资的收益回报,获取进一步发展壮大的动力。要素的聚集、企业的发展,带来经济税源的扩大,从而,为税收收入的增加提供稳定的基础和必要的条件。优化地税发展环境,可以提高征收效率,降低征收成本,提高纳税遵从度。从这个意义上讲,优化地税发展环境能促进经济发展。
    优化地税发展环境也是地税部门应对金融危机,克服当前困难的迫切需要,是促进税收增长方式转变的客观要求,是确保完成全年税收任务的实现途径和有效措施。
    完成好全年税收任务是这次活动的最终目标。
    税收是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组织收入是地税部门最基本的职责。作为政府重要职能部门,我们的首要任务必须十分明确,就是要依法组织税收收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我们开展这次活动,最直接、最核心的成果也必须体现到收入任务的完成上来。只有完成好地税收入任务,政府才能有足够的财政资金投入到扩大内需,促进生产,解决就业和改善民生上来。市政府已经对全市今年的财政预算作出明确安排,要求我局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330亿元,全年收入增长不低于10%。
    2009年是进入新世纪以来,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要完成全年的收入目标,任务十分艰巨。但是,我们一定要看到有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助推,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首都经济发展的雄厚基础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有地税部门积累的实践经验和全系统七千多干部职工的奉献精神和工作干劲,我们一定能克服困难。全系统,要主动化危机为机遇,加快税收工作的自我调整和完善,要善于利用危机带来的契机,实现税收事业的科学发展。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在组织收入工作中,真抓实干不讲条件,切实把组织收入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广大干部要责无旁贷、齐心协力、共克时艰。举全局之力,确保收入任务完成。
    二、突出重点、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一)强化大局意识,促进作风转变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服务大局,在确保税收持续稳定增长上下功夫。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服从服务于首都科学发展的大局。要把税收工作的困难估计足,又要把发展的信心树立好,始终保持迎难而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要在确保税收持续稳定增长上主动担当,有所作为,不等不靠、不推不绕,以积极主动的精神、创造性的工作和切实可行的措施,全面完成今年收入任务。
    要带头加强学习,在提高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上下功夫。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理论修养,把理论知识与税收工作实际相结合。加强对形势的研究分析和动态把握,找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的切入点,提高驾驭全局和处理复杂矛盾的能力,提高把握发展机遇和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推进优化地税发展环境,确保税收增长任务的完成。
    要带头从严管理,在带好队伍上下功夫。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大力加强本单位、本部门作风建设。当前,地税机关工作作风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干部积极性的发挥和税收工作的有序开展。为此,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和纪律,严格管理,促进机关作风实现根本好转。此外,要关心爱护干部职工,切实解决他们的困难,激发他们的干劲。
    要带头求真务实,在真抓实干上下功夫。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聚精会神、真抓实干、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牢牢抓住发展这个解决问题的根本,把心思、精力和功夫下到优化地税发展环境和确保税收收入增长上。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密切同纳税人和税务干部的联系。坚持调查研究,深入实际,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坚持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对部署的各项工作都要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要带头厉行节约,在营造良好风气上下功夫。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自觉抵制奢侈浪费,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办一切活动,要确保重点,压缩一般,用好资金。要推进节能减排,办事轻车简从,减少迎来送往,杜绝花钱大手大脚和铺张浪费。严禁国内外公款旅游。
    (二)举全局之力,确保收入任务完成
    要清醒认识到,多年来,税收收入较快增长,使我们在一定程度上,对组织收入工作机制的研究还不够充分,对从经济视角研究税收不够深入,把握税收与经济发展各种指标之间的关系不够准确。对以往组织收入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继承发扬不够,面对经济下行期,组织收入、挖掘潜力的经验不足。
    建立切实有效的组织收入工作机制。在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基础上,坚持组织收入“一把手”负总责,实行市、区、所三级收入任务目标责任制,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强化考核,切实做到“抓大,管中,不放小”。计会、征管、税政、评估、检查等各部门要切实发挥在组织收入中的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组织收入工作合力。
    尽快将组织收入工作纳入科学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完善税收征管各项业务流程,建立征管评查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税源的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在掌握现有税源的基础上,尽力掌握潜在税源;努力掌握税源规模、分布和重点税源的发展变化趋势,探索实施税源户双项分类管理。将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与优化业务流程相结合,确保税收管理员“管户到人,管事到位”。
    要总结和继承已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工作方法,要积极学习借鉴先进的税收管理经验。要主动挖潜,寻找新的税收增长点,向加强管理要税收。要主动服务,深入纳税户,宣传税收政策,解决纳税问题,向做好服务要税收。
    要加强对组织收入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加强内部宣传,使全系统上下及时了解收入动态,关心收入形势,适时总结经验,树立工作典型。加强外部的宣传引导,营造组织收入外部环境,提高社会支持度。
    (三)优化地税服务环境,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是领导干部为民作风的根本体现。优化纳税服务环境是促进税法遵从,完成组织收入任务的有效手段。近年来,我局的纳税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在纳税服务环境建设上还存在着基础不够扎实,行为不够规范,措施不够到位的问题,制约了纳税服务和税收整体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加强纳税服务的基础建设。继续加大对基层纳税服务场所的投入,进行规范化建设和改造,优化纳税人办税环境和基层办公环境。要扎扎实实做好纳税人真正需要的,真正使纳税人满意的环境建设工作。
    加强纳税服务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纳税服务工作规范,纳税服务承诺,办税员辅导、纳税咨询和办税公开制度,实施分类服务制度和走访服务制度。从登记、申报、咨询、辅导、宣传、稽查、复议、诉讼、援助等环节着手,努力构建双方平等互信、友好和谐的新型征纳关系和公正规范、便捷高效的纳税服务体系。
    将优化执法与优化服务相结合。树立“公正执法就是对纳税人最好服务”的理念,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将依法行使职权与依法履行义务相统一,推进纳税服务向纵深发展。规范纳税服务流程,尽量由专门部门统一负责直接面向纳税人的工作,切实解决纳税人办税“多头找、多次跑”问题,从纳税人最满意的地方做起,从纳税人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涉及找纳税人的事项,尽量由较少部门负责,减少对纳税人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进一步简化涉税行政审批程序,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和各类文书制作,实施税收执法服务标准化管理,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执法风险。
    加强纳税服务保障建设。进一步强化对纳税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队伍建设和监督考核。重视纳税服务一线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身心健康。强化纳税服务的技术支撑,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统一服务平台。构建内外监督并重的纳税服务监督考核体系,推进纳税服务环境持续优化改善。
    (四)优化地税政策环境,服务经济发展
    税收政策是维护国家政治权力,调控国家宏观经济,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工具和手段。当前,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税制改革持续进行,税收政策调整变化频繁,这一切对政策执行部门提出了较高要求。
    我们要结合税收管理权限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研究制定促进首都科学发展的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支持重点优势产业发展,支持改善民生和维护稳定。加大政策服务力度,积极为中央在京单位服务,为企业发展服务,为广大纳税人服务。
    加强对税收政策前瞻性研究,对上级已明确但尚未出台的,主动调查研究,做好应对预案。对已经出台的税收政策措施,要确保用好,落实到位。对已经实施的政策,要及时跟踪了解政策效果,提出完善建议。
    科学合理有效的配置税政资源。进一步巩固税政联席工作机制,强化税政工作合力,对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调研、反馈实行综合性制度化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充分运用社会各方面力量,构建综合治税社会环境。
    (五)优化地税科技环境,提高服务水平
    税收信息化在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纳成本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局的科技环境近几年有很大进步,但还存在着系统开发缺乏统筹考虑,应用和管理基础不够扎实,信息系统调整不及时,平台不整合,操作繁琐,管理使用不方便的问题,影响了信息化优势的进一步发挥。
     坚持全面统筹和可持续原则,强化对信息化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一规划。在现有信息系统架构下,深入开展平台整合、资源整合、应用整合和数据整合,提高共享程度。进一步改善网络环境,方便基层,方便纳税人。进一步优化信息系统安全环境,防范系统风险。
    将优化科技环境与优化征管流程相结合,以税收信息资源的充分利用为重点,广泛采集和积累税收信息,迅速加工和处理税收信息,消除或减轻征纳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将优化科技环境与加强执法监督相结合,注重岗位“自控”,岗位“互控”和上下级纵向监控,消除执法风险隐患。
    (六)优化地税廉政环境,提供纪律保障
    当前,税收工作的一些领域和环节仍然存在消极腐败现象,违法违纪案件时有发生,不廉洁的现象和损害纳税人利益的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把贯彻落实中央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和北京市委、国家税务总局《实施办法》,作为全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和“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好,为开展好“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推进优化地税发展环境,确保税收增长年”活动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要把加强教育与严格监督管理相结合,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促进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要把惩治和预防相结合,确保“权利运行不出轨,干部队伍不出事”。去年系统内发生的几起案件,当事人都受到了严厉惩处,教训深刻。要认真总结教训,分析查找深层次的原因,利用身边的反面教材对广大干部进行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要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与巩固文明行业创建成果相结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吃、拿、卡、要、报”行为,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损害地税机关形象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要继续巩固首都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要把技术制度保障与源头上预防腐败相结合,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充分利用科技手段,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最大限度地堵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漏洞。从源头上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
    同志们,按照市委要求,市局党组决定开展“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推进优化地税发展环境,确保税收增长年”活动,意义重大,是一项现实而紧迫的工作。我们要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充分调动全系统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振奋精神,狠抓落实,大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扎扎实实推进优化地税发展环境,苦干、实干、大干十个月,圆满完成全年税收任务,以优异的成绩向新中国成立60周年献礼!
    我的讲话就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