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平区启动2026年度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本年度最后一批) 各企业: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经研究,即日启动北京市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度安排 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三批进行,第三批材料受理时间为:9月14日--9月24日,申报时间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并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到受理部门的时间为准。 二、申报企业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023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终止,应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年报填报后,再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 三、认定申报及受理 按照《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有关要求,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的,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选择告知承诺制,打印系统生成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由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上传管理系统,无需提供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知识产权证书(未选择告知承诺制企业需上传)、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1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近3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文件(电子版)。 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应报送《认定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和《工作指引》第二条第(三)款要求的书面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两份,左侧胶装成册,在右侧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申请材料(正本)在受理时间段内向主管部门报送,企业自行留存一份材料备查。 四、材料报送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申报企业请务必加入QQ群1048323054(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群)(只限申报企业加入本群,中介机构不得入群),需同时提交《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受理信息汇总表》(附件1,附件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进行查阅并下载,下同)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PDF)。 注1:上述两份电子版文件修改为公司名称后,小窗口单独发给群中“区科委-刘志伟”。 注2:请企业务必下载本通知下,附件1《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受理信息汇总表》进行填报,此表为2026年北京市统一格式,往年旧表不再沿用。 注3:上述两个电子版文件未交的企业无法进行最终统计和评审。 (二)纸质材料报送: 第三批高新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只接受现场报送,逾期不予受理,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报送地址: 1.受理点一:区科委--昌平区超前路9号院托管中心(食堂)二层202室 2.受理点二:昌发展公司--回龙观东大街338号AI加速中心(原腾讯众创空间)A座3层会议室,123号电梯上3层 3.受理点三: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北京市昌平区白浮泉路18号院西侧红楼 一层大厅 (三)申报咨询: 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联系电话:80103635、69745035(区科委) 89784673、89784674(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五、申报要求 建立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及黑名单机制 为加快推进我区高新企业认定评审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我区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依据《昌平区科技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办法》,我委将对开展高新申报服务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专项登记工作。请各服务机构按照《关于开展昌平区高新服务机构登记的通知》(见附件3)进行登记。 六、年度报告、更名及账号信息找回 (一)年度报告 按照《认定办法》第十三条、《工作指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含2026年资质到期企业)应于2026年5月31日(星期日)前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选择企业申报-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统计调查-我要办理-高企发展情况-数据管理-填报。 (二)更名及重大变化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名称变更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发生之日起3个月内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应写明是否存在业务变化等情况,如发生变化,应详细说明),并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1.名称变更申请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打印并加盖公章); 2.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通知等材料; 3.企业《营业执照》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4.旧名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上述材料请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gxrd@kw.beijing.gov.cn。文件请注明企业全称,并在邮件中写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异地搬迁 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其资格继续有效。企业应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企业注册信息管理-异地搬迁提交迁入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1.企业迁入申请(写明企业基本信息、高新认定年度及技术领域、高新证书信息、迁出及迁入地、搬迁原因等信息,加盖公章); 2.新旧营业执照(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多次变更名称的企业,需提交所有执照); 3.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迁移证明;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5.其他可证明企业符合高企资质要求或技术亮点的材料,如企业上一年度基本财务数据、研发投入及占比、高新收入及占比、科技人员数量及占比等情况,以及主要技术、获奖、风投或其他企业亮点等。 上述材料请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件提交至迁入区科技主管部门,并写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信息找回 企业如遗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的用户名、密码,可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单击“企业申报”进入“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界面,选择“忘记密码”,按系统提示重置密码。如企业预留联系人手机号无法使用,请点击“企业用户申诉找回密码”,按系统要求填写企业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 七、其他事项 (一)中介机构 企业应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规定,选择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4.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可以通过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北京市财政局网站、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站等渠道查询。其中,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近3年无受行政处罚、公开谴责、监管警示等不良记录。会计师事务所处罚公示网址:http://www.bicpa.org.cn/p1/cjjl.html和 https://acc.mof.gov.cn,https://czj.beijing.gov.cn/ztlm/xzzfxxzt/xzzfdtxx/xzzfxxxzcf/index.html 税务师事务所的信息可以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方网站等渠道查询。其中,税务师事务所原则上其上年度累计信用积分(指国税总局《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政策中“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积分”,下同)应不低于200分。 企业在聘请中介机构时,要认真查询其相关资质及信用等情况,确保所聘用的中介机构符合上述条件,并出具书面承诺。中介机构是审计报告真实性、合法性的第一责任人,在承接专项审计业务时要确保本单位符合上述条件,并出具书面承诺。以上企业和中介机构如承诺不实,应承担相关责任。 5.按照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及本市《关于印发<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财会〔2024〕30号)的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会计师事务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审计报告报备验证”模块进行报告报备,将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生成的二维码信息放置在审计报告每一页的右下角。 企业应当关注获取的审计报告是否附验证码,并按照以上《通知》中明确的查验方式,通过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或手机“扫一扫”等方式,查验审计报告是否由依法取得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是否在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查验网址为https://acc.mof.gov.cn。 按照中税协《税务师行业涉税业务报告报备管理办法(试行)》(中税协发〔2023〕16号)及我市税务师协会《关于京津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化执业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税务师事务所在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业务报备”模块进行业务报告报备,在报备页面生成二维码,将信息服务平台生成的含有二维码信息页作为报告首页。 企业应聘用符合上述要求的事务所出具相关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等,相关报告未赋码的,不予受理。 符合上述条件的中介机构,在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后,应附中介机构诚信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中介机构当年任职职工名单(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号,其中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须提供证书编号)。 (二)研发费用归集 企业应按照《工作指引》的要求对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中研究费用等数据应客观、准确。 (三)事中事后监管 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小组(以下简称“市认定小组”)将通过重点检查、随机抽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受理认定及事中事后监管。受理认定过程中,对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有严重环境违法等行为或存在其他不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有关要求的企业,将不予受理认定。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对经核查不符合相关认定标准的企业,按政策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及相关网站公告。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无论何种原因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当年不得再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企业、中介机构,一经查实将依据《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严肃处理,涉嫌违法违规的将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四)其他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称变更、异地迁入、资格取消等事宜均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公示公告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市认定小组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相关的培训、代理申报等活动,机构和个人的此类活动与认定小组无关。 单位或个人如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异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法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扫描为PDF文件,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发送至gaoxinchu@kw.beijing.gov.cn,或拨打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监督电话。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内容具体详细,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对于单位和个人反映的问题,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受理信息汇总表 2、关于开展昌平区高新服务机构登记的通知 3、科技部火炬中心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用户转移到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登录使用说明 4、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 昌平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6年8月12日
“200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培训(第二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4-07 浏览量:169

   各高新技术企业:
    
    2008年4月,国家财政部、科技部、税务总局联合出台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对我国高新技术产业政策做出了重大调整,为此海淀区企业培训中心于2008年8月—12月连续举办了3期“高新政策解读”辅导和4期“高新申报专项系列培训”,以帮助众多高新技术企业能尽早熟悉相关政策、申报程序和复审相关注意事项,与会企业近800家,主讲专家通过现场案例教学,现场答疑等方式给与会企业做了详尽的辅导和解答,赢得了企业一致的认可与好评,众多参与企业均已通过了2008年度的重新认定。
    随着200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正式开展,尚未进行重新认定的各高新技术企业面临严峻的考验,为此,海淀区企业培训中心再次邀请高新重新认定各个重要环节的实战指导专家,结合200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为广大企业举办“200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培训”活动,第一期培训于3月16日、17日两天成功举办,受到与会企业的一致好评。因此,应广大企业的强烈要求,现决定启动第二期培训,相关培训安排如下:
    
    【培训内容】:
    专题一: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政策解读与详细申报流程辅导
    【课程大纲】:
    一、国家、部委重新认定政策的变化解读
    二、新认定办法及工作指引解读

    (一)“高新技术企业”特征
    (二)认定的条件
    1、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范围
    3、科技人员及研发人员比例
    4、研究开发费用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6、四项综合指标
    (三)违规与处罚
    (四)如何应对高新企业新标准
    三、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流程辅导及2008年成功申报案例分享
    
    主讲人:邵 爽
北京金海瑞诚税务师事务所副所长 、北京金海瑞诚事务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课题组组长,拥有成熟的高新技术企业代办辅导经验,2008年成功代办北京、西安、济南等地150多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其中北京有近50家。
    
    专题二: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相关财务问题与最新税法讲解
    【课程大纲】:
    一、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财务问题

    1、财务部门要做的工作;
    2、企业技术部门的配合;
    3、高新收入的认定;
    4、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与财务数据的关系;
    6、自我评价标准与财务数据的关系;
    7、如何做到上报的资料符合审核的要求;
    8、关于专项审计报告的要求;
    9、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代理工作流程及成功案例。
    二、新增值税条例的主要变化及增值税筹划案例
    1、新增值税条例的主要变化;
    2、增值税筹划案例。
    三、新营业税条例的主要变化及营业税筹划案例
    1、新营业税条例的主要变化;
    2、营业税筹划案例。
    四、企业所得税法主要内容及筹划案例
    1、主要税前扣除项目详解;
    2、主要优惠政策详解;
    3、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详解;
    4、关于过渡期政策与高新重新认定的关系。
    主讲人:陆建来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客座教授,北京天平会计师事务所主要合伙人,“海淀企业培训大讲堂”特聘专家。曾就职于北京市税务局、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委会等单位。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政策走势有独到的见解,帮助多家客户进行税收筹划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专题三: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合同”专场
    【课程大纲】:
    高新认证的通过有两条硬性指标: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
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技术合同登记认定质量,切实保障国家有关技术市场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的同时,技术合同的收入又是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也是享受优惠政策的必备条件。
    1.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讲解:科技成果转化的条件,什么样的合同有效?什么样的合同能够提高分值?怎么准备科技成果转化资料?
    2.企业如何依据技术合同的内容和特点,撰写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证明材料,撰写《申报表》中有关科技成果转化的几个“400字”。
    3.如何将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体现在《申报表》中的八个“400字”中,填写申报材料应注意哪些问题,才能赢得评分专家的认可。
    4.企业如何根据技术合同、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的实际情况进行准确的评价,以减少盲目申报的损失。
    5.企业合同如何配合审计报告、《申报表》的填写?
    6.成功转化、审计报告、组织管理能力和申报表的配比、衔接,整体材料的组织等。(组织管理能力将有整套模板提供)
    
    主讲人:焦红 亚太盈科 高新策划部经理,高新策划专家、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8年辅导高新企业近百家(包括著名跨国集团,大型央企、民营企业、上市公司、科研院所等),并参与2008年高新认证的评审工作。2008年高新企业认定辅导企业通过率100%。
    
    专题四: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知识产权”专场
    【课程大纲】:
    高新认证的通过有两条硬性指标: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
企业三年的成长率是不能变动的历史,所以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就成了通过高新的关键。如何使企业成功获得知识产权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如何策划企业的知识产权,变劣势为优势;如何在申报过程中,避免条件合格而因操作不当无法获得高分而不能通过认定,或者不太具备合格条件需要专家策划、确实不符合条件以后如何完备等,这是所有申报企业面临的困难。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之知识产权相关问题的规定
    二、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及知识产权的获取
    三、解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之知识产权相关问题的对策
    四、知识产权的保护、管理与应用案例
    五、不具备条件的企业怎样获取自己的知识产权
    六、知识产权策划中,独占许可合同的策划和注意事项。
    
    主讲人:叶野 亚太盈科 高级经理,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担任北京版权保护中心专家和双软协会顾问。多年来,为各企业解决版权申请问题。
    【培训形式】:
    1、每个专题培训半天,专题一与专题二合并一天举办,专题三与专题四合并一天举办
    2、企业自愿参加,按需选择。
    【收费标准】:
    1、分专题报名:200元/人/专题
    2、全部报名:四个专题全程报名,按照560元/人的优惠标准收取(含资料费和午餐),四个专题同时报名企业,可以在听课时安排不同人员参加,培训现场凭各专题“听课证”入场。
    备注:其他服务措施
    凡报名参加培训的企业在后续高新申报过程中将得到海淀区企业培训中心所聘请专家的企业诊断服务和详细咨询服务,并受理企业的高新申报代理服务。
    【培训时间】:
    2009年3月25日、26日两天
    3月25日(上午9:30—12:30)——专题一: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政策解读与详细申报流程辅导
    (下午13:30—16:30)——专题二: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相关财务问题与最新税法讲解
    3月26日(上午9:30—12:30)——专题三: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合同”专场
    (下午13:30—16:30)——专题四: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知识产权”专场
    【培训地点】:
    海淀区企业培训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斜对面)

    详细地址:中关村南大街3号海淀科技大厦(海淀资本中心)5层
    乘车路线:乘26、320、332、651、653、716、717、732、804、808、814、660、特4、特6、运通105、运通106、运通205路公交车“中国农业科学院”站下车即到
    【报名方式】:
    1. 本次“专项培训”不受理邮件报名,请各企业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发送传真报名后请主动与培训中心进行电话确认,谢谢合作!
    报名传真:68943788
    咨询电话:68943188-8050/8005/8006/8012
    2. 为保证企业在参加培训过程中与培训专家进行深入交流,本次“专项培训计划”的所有课程将采取“限制每期听课人数,循环滚动开课”的形式,请大家放心踊跃报名,我们将持续开设课程满足所有报名企业的培训需求。
    3.缴费方法:报名选课并经培训中心确认后,请于2009年3月24日前将相关培训费用汇入如下账户
    
    收款单位:北京中海纪元数字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汇款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双榆树支行
    银行帐号:86 1583 9637 10001
    汇款用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
    
    注意:汇款成功后,请将汇款凭证传真至68943788进行确认
    
    
    
    
    
    

海淀区企业培训中心
    
    2009年3月17日
“200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培训(第二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4-7  阅读次数: 80

   各高新技术企业:
    
    2008年4月,国家财政部、科技部、税务总局联合出台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对我国高新技术产业政策做出了重大调整,为此海淀区企业培训中心于2008年8月—12月连续举办了3期“高新政策解读”辅导和4期“高新申报专项系列培训”,以帮助众多高新技术企业能尽早熟悉相关政策、申报程序和复审相关注意事项,与会企业近800家,主讲专家通过现场案例教学,现场答疑等方式给与会企业做了详尽的辅导和解答,赢得了企业一致的认可与好评,众多参与企业均已通过了2008年度的重新认定。
    随着200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正式开展,尚未进行重新认定的各高新技术企业面临严峻的考验,为此,海淀区企业培训中心再次邀请高新重新认定各个重要环节的实战指导专家,结合200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为广大企业举办“200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培训”活动,第一期培训于3月16日、17日两天成功举办,受到与会企业的一致好评。因此,应广大企业的强烈要求,现决定启动第二期培训,相关培训安排如下:
    
    【培训内容】:
    专题一: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政策解读与详细申报流程辅导
    【课程大纲】:
    一、国家、部委重新认定政策的变化解读
    二、新认定办法及工作指引解读

    (一)“高新技术企业”特征
    (二)认定的条件
    1、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范围
    3、科技人员及研发人员比例
    4、研究开发费用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6、四项综合指标
    (三)违规与处罚
    (四)如何应对高新企业新标准
    三、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流程辅导及2008年成功申报案例分享
    
    主讲人:邵 爽
北京金海瑞诚税务师事务所副所长 、北京金海瑞诚事务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课题组组长,拥有成熟的高新技术企业代办辅导经验,2008年成功代办北京、西安、济南等地150多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其中北京有近50家。
    
    专题二: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相关财务问题与最新税法讲解
    【课程大纲】:
    一、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财务问题

    1、财务部门要做的工作;
    2、企业技术部门的配合;
    3、高新收入的认定;
    4、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与财务数据的关系;
    6、自我评价标准与财务数据的关系;
    7、如何做到上报的资料符合审核的要求;
    8、关于专项审计报告的要求;
    9、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代理工作流程及成功案例。
    二、新增值税条例的主要变化及增值税筹划案例
    1、新增值税条例的主要变化;
    2、增值税筹划案例。
    三、新营业税条例的主要变化及营业税筹划案例
    1、新营业税条例的主要变化;
    2、营业税筹划案例。
    四、企业所得税法主要内容及筹划案例
    1、主要税前扣除项目详解;
    2、主要优惠政策详解;
    3、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详解;
    4、关于过渡期政策与高新重新认定的关系。
    主讲人:陆建来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客座教授,北京天平会计师事务所主要合伙人,“海淀企业培训大讲堂”特聘专家。曾就职于北京市税务局、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委会等单位。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政策走势有独到的见解,帮助多家客户进行税收筹划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专题三: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合同”专场
    【课程大纲】:
    高新认证的通过有两条硬性指标: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
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技术合同登记认定质量,切实保障国家有关技术市场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的同时,技术合同的收入又是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也是享受优惠政策的必备条件。
    1.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讲解:科技成果转化的条件,什么样的合同有效?什么样的合同能够提高分值?怎么准备科技成果转化资料?
    2.企业如何依据技术合同的内容和特点,撰写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证明材料,撰写《申报表》中有关科技成果转化的几个“400字”。
    3.如何将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体现在《申报表》中的八个“400字”中,填写申报材料应注意哪些问题,才能赢得评分专家的认可。
    4.企业如何根据技术合同、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的实际情况进行准确的评价,以减少盲目申报的损失。
    5.企业合同如何配合审计报告、《申报表》的填写?
    6.成功转化、审计报告、组织管理能力和申报表的配比、衔接,整体材料的组织等。(组织管理能力将有整套模板提供)
    
    主讲人:焦红 亚太盈科 高新策划部经理,高新策划专家、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8年辅导高新企业近百家(包括著名跨国集团,大型央企、民营企业、上市公司、科研院所等),并参与2008年高新认证的评审工作。2008年高新企业认定辅导企业通过率100%。
    
    专题四: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知识产权”专场
    【课程大纲】:
    高新认证的通过有两条硬性指标: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
企业三年的成长率是不能变动的历史,所以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就成了通过高新的关键。如何使企业成功获得知识产权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如何策划企业的知识产权,变劣势为优势;如何在申报过程中,避免条件合格而因操作不当无法获得高分而不能通过认定,或者不太具备合格条件需要专家策划、确实不符合条件以后如何完备等,这是所有申报企业面临的困难。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之知识产权相关问题的规定
    二、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及知识产权的获取
    三、解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之知识产权相关问题的对策
    四、知识产权的保护、管理与应用案例
    五、不具备条件的企业怎样获取自己的知识产权
    六、知识产权策划中,独占许可合同的策划和注意事项。
    
    主讲人:叶野 亚太盈科 高级经理,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担任北京版权保护中心专家和双软协会顾问。多年来,为各企业解决版权申请问题。
    【培训形式】:
    1、每个专题培训半天,专题一与专题二合并一天举办,专题三与专题四合并一天举办
    2、企业自愿参加,按需选择。
    【收费标准】:
    1、分专题报名:200元/人/专题
    2、全部报名:四个专题全程报名,按照560元/人的优惠标准收取(含资料费和午餐),四个专题同时报名企业,可以在听课时安排不同人员参加,培训现场凭各专题“听课证”入场。
    备注:其他服务措施
    凡报名参加培训的企业在后续高新申报过程中将得到海淀区企业培训中心所聘请专家的企业诊断服务和详细咨询服务,并受理企业的高新申报代理服务。
    【培训时间】:
    2009年3月25日、26日两天
    3月25日(上午9:30—12:30)——专题一: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政策解读与详细申报流程辅导
    (下午13:30—16:30)——专题二: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相关财务问题与最新税法讲解
    3月26日(上午9:30—12:30)——专题三: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合同”专场
    (下午13:30—16:30)——专题四: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知识产权”专场
    【培训地点】:
    海淀区企业培训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斜对面)

    详细地址:中关村南大街3号海淀科技大厦(海淀资本中心)5层
    乘车路线:乘26、320、332、651、653、716、717、732、804、808、814、660、特4、特6、运通105、运通106、运通205路公交车“中国农业科学院”站下车即到
    【报名方式】:
    1. 本次“专项培训”不受理邮件报名,请各企业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发送传真报名后请主动与培训中心进行电话确认,谢谢合作!
    报名传真:68943788
    咨询电话:68943188-8050/8005/8006/8012
    2. 为保证企业在参加培训过程中与培训专家进行深入交流,本次“专项培训计划”的所有课程将采取“限制每期听课人数,循环滚动开课”的形式,请大家放心踊跃报名,我们将持续开设课程满足所有报名企业的培训需求。
    3.缴费方法:报名选课并经培训中心确认后,请于2009年3月24日前将相关培训费用汇入如下账户
    
    收款单位:北京中海纪元数字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汇款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双榆树支行
    银行帐号:86 1583 9637 10001
    汇款用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
    
    注意:汇款成功后,请将汇款凭证传真至68943788进行确认
    
    
    
    
    
    

海淀区企业培训中心
    
    2009年3月17日“200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培训(第二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4-7  阅读次数: 80

   各高新技术企业:
    
    2008年4月,国家财政部、科技部、税务总局联合出台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对我国高新技术产业政策做出了重大调整,为此海淀区企业培训中心于2008年8月—12月连续举办了3期“高新政策解读”辅导和4期“高新申报专项系列培训”,以帮助众多高新技术企业能尽早熟悉相关政策、申报程序和复审相关注意事项,与会企业近800家,主讲专家通过现场案例教学,现场答疑等方式给与会企业做了详尽的辅导和解答,赢得了企业一致的认可与好评,众多参与企业均已通过了2008年度的重新认定。
    随着200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正式开展,尚未进行重新认定的各高新技术企业面临严峻的考验,为此,海淀区企业培训中心再次邀请高新重新认定各个重要环节的实战指导专家,结合200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为广大企业举办“200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培训”活动,第一期培训于3月16日、17日两天成功举办,受到与会企业的一致好评。因此,应广大企业的强烈要求,现决定启动第二期培训,相关培训安排如下:
    
    【培训内容】:
    专题一: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政策解读与详细申报流程辅导
    【课程大纲】:
    一、国家、部委重新认定政策的变化解读
    二、新认定办法及工作指引解读

    (一)“高新技术企业”特征
    (二)认定的条件
    1、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范围
    3、科技人员及研发人员比例
    4、研究开发费用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6、四项综合指标
    (三)违规与处罚
    (四)如何应对高新企业新标准
    三、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流程辅导及2008年成功申报案例分享
    
    主讲人:邵 爽
北京金海瑞诚税务师事务所副所长 、北京金海瑞诚事务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课题组组长,拥有成熟的高新技术企业代办辅导经验,2008年成功代办北京、西安、济南等地150多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其中北京有近50家。
    
    专题二: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相关财务问题与最新税法讲解
    【课程大纲】:
    一、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财务问题

    1、财务部门要做的工作;
    2、企业技术部门的配合;
    3、高新收入的认定;
    4、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与财务数据的关系;
    6、自我评价标准与财务数据的关系;
    7、如何做到上报的资料符合审核的要求;
    8、关于专项审计报告的要求;
    9、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代理工作流程及成功案例。
    二、新增值税条例的主要变化及增值税筹划案例
    1、新增值税条例的主要变化;
    2、增值税筹划案例。
    三、新营业税条例的主要变化及营业税筹划案例
    1、新营业税条例的主要变化;
    2、营业税筹划案例。
    四、企业所得税法主要内容及筹划案例
    1、主要税前扣除项目详解;
    2、主要优惠政策详解;
    3、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详解;
    4、关于过渡期政策与高新重新认定的关系。
    主讲人:陆建来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客座教授,北京天平会计师事务所主要合伙人,“海淀企业培训大讲堂”特聘专家。曾就职于北京市税务局、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委会等单位。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政策走势有独到的见解,帮助多家客户进行税收筹划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专题三: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合同”专场
    【课程大纲】:
    高新认证的通过有两条硬性指标: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
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技术合同登记认定质量,切实保障国家有关技术市场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的同时,技术合同的收入又是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也是享受优惠政策的必备条件。
    1.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讲解:科技成果转化的条件,什么样的合同有效?什么样的合同能够提高分值?怎么准备科技成果转化资料?
    2.企业如何依据技术合同的内容和特点,撰写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证明材料,撰写《申报表》中有关科技成果转化的几个“400字”。
    3.如何将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体现在《申报表》中的八个“400字”中,填写申报材料应注意哪些问题,才能赢得评分专家的认可。
    4.企业如何根据技术合同、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的实际情况进行准确的评价,以减少盲目申报的损失。
    5.企业合同如何配合审计报告、《申报表》的填写?
    6.成功转化、审计报告、组织管理能力和申报表的配比、衔接,整体材料的组织等。(组织管理能力将有整套模板提供)
    
    主讲人:焦红 亚太盈科 高新策划部经理,高新策划专家、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8年辅导高新企业近百家(包括著名跨国集团,大型央企、民营企业、上市公司、科研院所等),并参与2008年高新认证的评审工作。2008年高新企业认定辅导企业通过率100%。
    
    专题四: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知识产权”专场
    【课程大纲】:
    高新认证的通过有两条硬性指标: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
企业三年的成长率是不能变动的历史,所以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就成了通过高新的关键。如何使企业成功获得知识产权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如何策划企业的知识产权,变劣势为优势;如何在申报过程中,避免条件合格而因操作不当无法获得高分而不能通过认定,或者不太具备合格条件需要专家策划、确实不符合条件以后如何完备等,这是所有申报企业面临的困难。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之知识产权相关问题的规定
    二、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及知识产权的获取
    三、解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之知识产权相关问题的对策
    四、知识产权的保护、管理与应用案例
    五、不具备条件的企业怎样获取自己的知识产权
    六、知识产权策划中,独占许可合同的策划和注意事项。
    
    主讲人:叶野 亚太盈科 高级经理,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担任北京版权保护中心专家和双软协会顾问。多年来,为各企业解决版权申请问题。
    【培训形式】:
    1、每个专题培训半天,专题一与专题二合并一天举办,专题三与专题四合并一天举办
    2、企业自愿参加,按需选择。
    【收费标准】:
    1、分专题报名:200元/人/专题
    2、全部报名:四个专题全程报名,按照560元/人的优惠标准收取(含资料费和午餐),四个专题同时报名企业,可以在听课时安排不同人员参加,培训现场凭各专题“听课证”入场。
    备注:其他服务措施
    凡报名参加培训的企业在后续高新申报过程中将得到海淀区企业培训中心所聘请专家的企业诊断服务和详细咨询服务,并受理企业的高新申报代理服务。
    【培训时间】:
    2009年3月25日、26日两天
    3月25日(上午9:30—12:30)——专题一: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政策解读与详细申报流程辅导
    (下午13:30—16:30)——专题二: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相关财务问题与最新税法讲解
    3月26日(上午9:30—12:30)——专题三: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合同”专场
    (下午13:30—16:30)——专题四: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知识产权”专场
    【培训地点】:
    海淀区企业培训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斜对面)

    详细地址:中关村南大街3号海淀科技大厦(海淀资本中心)5层
    乘车路线:乘26、320、332、651、653、716、717、732、804、808、814、660、特4、特6、运通105、运通106、运通205路公交车“中国农业科学院”站下车即到
    【报名方式】:
    1. 本次“专项培训”不受理邮件报名,请各企业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发送传真报名后请主动与培训中心进行电话确认,谢谢合作!
    报名传真:68943788
    咨询电话:68943188-8050/8005/8006/8012
    2. 为保证企业在参加培训过程中与培训专家进行深入交流,本次“专项培训计划”的所有课程将采取“限制每期听课人数,循环滚动开课”的形式,请大家放心踊跃报名,我们将持续开设课程满足所有报名企业的培训需求。
    3.缴费方法:报名选课并经培训中心确认后,请于2009年3月24日前将相关培训费用汇入如下账户
    
    收款单位:北京中海纪元数字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汇款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双榆树支行
    银行帐号:86 1583 9637 10001
    汇款用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
    
    注意:汇款成功后,请将汇款凭证传真至68943788进行确认
    
    
    
    
    
    

海淀区企业培训中心
    
    2009年3月17日“200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培训(第二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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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高新技术企业:
    
    2008年4月,国家财政部、科技部、税务总局联合出台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对我国高新技术产业政策做出了重大调整,为此海淀区企业培训中心于2008年8月—12月连续举办了3期“高新政策解读”辅导和4期“高新申报专项系列培训”,以帮助众多高新技术企业能尽早熟悉相关政策、申报程序和复审相关注意事项,与会企业近800家,主讲专家通过现场案例教学,现场答疑等方式给与会企业做了详尽的辅导和解答,赢得了企业一致的认可与好评,众多参与企业均已通过了2008年度的重新认定。
    随着200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正式开展,尚未进行重新认定的各高新技术企业面临严峻的考验,为此,海淀区企业培训中心再次邀请高新重新认定各个重要环节的实战指导专家,结合200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为广大企业举办“200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培训”活动,第一期培训于3月16日、17日两天成功举办,受到与会企业的一致好评。因此,应广大企业的强烈要求,现决定启动第二期培训,相关培训安排如下:
    
    【培训内容】:
    专题一: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政策解读与详细申报流程辅导
    【课程大纲】:
    一、国家、部委重新认定政策的变化解读
    二、新认定办法及工作指引解读

    (一)“高新技术企业”特征
    (二)认定的条件
    1、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范围
    3、科技人员及研发人员比例
    4、研究开发费用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6、四项综合指标
    (三)违规与处罚
    (四)如何应对高新企业新标准
    三、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流程辅导及2008年成功申报案例分享
    
    主讲人:邵 爽
北京金海瑞诚税务师事务所副所长 、北京金海瑞诚事务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课题组组长,拥有成熟的高新技术企业代办辅导经验,2008年成功代办北京、西安、济南等地150多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其中北京有近50家。
    
    专题二: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相关财务问题与最新税法讲解
    【课程大纲】:
    一、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财务问题

    1、财务部门要做的工作;
    2、企业技术部门的配合;
    3、高新收入的认定;
    4、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与财务数据的关系;
    6、自我评价标准与财务数据的关系;
    7、如何做到上报的资料符合审核的要求;
    8、关于专项审计报告的要求;
    9、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代理工作流程及成功案例。
    二、新增值税条例的主要变化及增值税筹划案例
    1、新增值税条例的主要变化;
    2、增值税筹划案例。
    三、新营业税条例的主要变化及营业税筹划案例
    1、新营业税条例的主要变化;
    2、营业税筹划案例。
    四、企业所得税法主要内容及筹划案例
    1、主要税前扣除项目详解;
    2、主要优惠政策详解;
    3、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详解;
    4、关于过渡期政策与高新重新认定的关系。
    主讲人:陆建来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客座教授,北京天平会计师事务所主要合伙人,“海淀企业培训大讲堂”特聘专家。曾就职于北京市税务局、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委会等单位。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政策走势有独到的见解,帮助多家客户进行税收筹划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专题三: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合同”专场
    【课程大纲】:
    高新认证的通过有两条硬性指标: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
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技术合同登记认定质量,切实保障国家有关技术市场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的同时,技术合同的收入又是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也是享受优惠政策的必备条件。
    1.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讲解:科技成果转化的条件,什么样的合同有效?什么样的合同能够提高分值?怎么准备科技成果转化资料?
    2.企业如何依据技术合同的内容和特点,撰写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证明材料,撰写《申报表》中有关科技成果转化的几个“400字”。
    3.如何将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体现在《申报表》中的八个“400字”中,填写申报材料应注意哪些问题,才能赢得评分专家的认可。
    4.企业如何根据技术合同、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的实际情况进行准确的评价,以减少盲目申报的损失。
    5.企业合同如何配合审计报告、《申报表》的填写?
    6.成功转化、审计报告、组织管理能力和申报表的配比、衔接,整体材料的组织等。(组织管理能力将有整套模板提供)
    
    主讲人:焦红 亚太盈科 高新策划部经理,高新策划专家、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8年辅导高新企业近百家(包括著名跨国集团,大型央企、民营企业、上市公司、科研院所等),并参与2008年高新认证的评审工作。2008年高新企业认定辅导企业通过率100%。
    
    专题四: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知识产权”专场
    【课程大纲】:
    高新认证的通过有两条硬性指标: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
企业三年的成长率是不能变动的历史,所以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就成了通过高新的关键。如何使企业成功获得知识产权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如何策划企业的知识产权,变劣势为优势;如何在申报过程中,避免条件合格而因操作不当无法获得高分而不能通过认定,或者不太具备合格条件需要专家策划、确实不符合条件以后如何完备等,这是所有申报企业面临的困难。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之知识产权相关问题的规定
    二、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及知识产权的获取
    三、解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之知识产权相关问题的对策
    四、知识产权的保护、管理与应用案例
    五、不具备条件的企业怎样获取自己的知识产权
    六、知识产权策划中,独占许可合同的策划和注意事项。
    
    主讲人:叶野 亚太盈科 高级经理,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担任北京版权保护中心专家和双软协会顾问。多年来,为各企业解决版权申请问题。
    【培训形式】:
    1、每个专题培训半天,专题一与专题二合并一天举办,专题三与专题四合并一天举办
    2、企业自愿参加,按需选择。
    【收费标准】:
    1、分专题报名:200元/人/专题
    2、全部报名:四个专题全程报名,按照560元/人的优惠标准收取(含资料费和午餐),四个专题同时报名企业,可以在听课时安排不同人员参加,培训现场凭各专题“听课证”入场。
    备注:其他服务措施
    凡报名参加培训的企业在后续高新申报过程中将得到海淀区企业培训中心所聘请专家的企业诊断服务和详细咨询服务,并受理企业的高新申报代理服务。
    【培训时间】:
    2009年3月25日、26日两天
    3月25日(上午9:30—12:30)——专题一: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政策解读与详细申报流程辅导
    (下午13:30—16:30)——专题二: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相关财务问题与最新税法讲解
    3月26日(上午9:30—12:30)——专题三: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合同”专场
    (下午13:30—16:30)——专题四: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知识产权”专场
    【培训地点】:
    海淀区企业培训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斜对面)

    详细地址:中关村南大街3号海淀科技大厦(海淀资本中心)5层
    乘车路线:乘26、320、332、651、653、716、717、732、804、808、814、660、特4、特6、运通105、运通106、运通205路公交车“中国农业科学院”站下车即到
    【报名方式】:
    1. 本次“专项培训”不受理邮件报名,请各企业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发送传真报名后请主动与培训中心进行电话确认,谢谢合作!
    报名传真:68943788
    咨询电话:68943188-8050/8005/8006/8012
    2. 为保证企业在参加培训过程中与培训专家进行深入交流,本次“专项培训计划”的所有课程将采取“限制每期听课人数,循环滚动开课”的形式,请大家放心踊跃报名,我们将持续开设课程满足所有报名企业的培训需求。
    3.缴费方法:报名选课并经培训中心确认后,请于2009年3月24日前将相关培训费用汇入如下账户
    
    收款单位:北京中海纪元数字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汇款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双榆树支行
    银行帐号:86 1583 9637 10001
    汇款用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
    
    注意:汇款成功后,请将汇款凭证传真至68943788进行确认
    
    
    
    
    
    

海淀区企业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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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4-7  阅读次数: 80

   各高新技术企业:
    
    2008年4月,国家财政部、科技部、税务总局联合出台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对我国高新技术产业政策做出了重大调整,为此海淀区企业培训中心于2008年8月—12月连续举办了3期“高新政策解读”辅导和4期“高新申报专项系列培训”,以帮助众多高新技术企业能尽早熟悉相关政策、申报程序和复审相关注意事项,与会企业近800家,主讲专家通过现场案例教学,现场答疑等方式给与会企业做了详尽的辅导和解答,赢得了企业一致的认可与好评,众多参与企业均已通过了2008年度的重新认定。
    随着200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正式开展,尚未进行重新认定的各高新技术企业面临严峻的考验,为此,海淀区企业培训中心再次邀请高新重新认定各个重要环节的实战指导专家,结合200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为广大企业举办“200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培训”活动,第一期培训于3月16日、17日两天成功举办,受到与会企业的一致好评。因此,应广大企业的强烈要求,现决定启动第二期培训,相关培训安排如下:
    
    【培训内容】:
    专题一: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政策解读与详细申报流程辅导
    【课程大纲】:
    一、国家、部委重新认定政策的变化解读
    二、新认定办法及工作指引解读

    (一)“高新技术企业”特征
    (二)认定的条件
    1、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范围
    3、科技人员及研发人员比例
    4、研究开发费用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6、四项综合指标
    (三)违规与处罚
    (四)如何应对高新企业新标准
    三、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流程辅导及2008年成功申报案例分享
    
    主讲人:邵 爽
北京金海瑞诚税务师事务所副所长 、北京金海瑞诚事务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课题组组长,拥有成熟的高新技术企业代办辅导经验,2008年成功代办北京、西安、济南等地150多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其中北京有近50家。
    
    专题二: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相关财务问题与最新税法讲解
    【课程大纲】:
    一、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财务问题

    1、财务部门要做的工作;
    2、企业技术部门的配合;
    3、高新收入的认定;
    4、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与财务数据的关系;
    6、自我评价标准与财务数据的关系;
    7、如何做到上报的资料符合审核的要求;
    8、关于专项审计报告的要求;
    9、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代理工作流程及成功案例。
    二、新增值税条例的主要变化及增值税筹划案例
    1、新增值税条例的主要变化;
    2、增值税筹划案例。
    三、新营业税条例的主要变化及营业税筹划案例
    1、新营业税条例的主要变化;
    2、营业税筹划案例。
    四、企业所得税法主要内容及筹划案例
    1、主要税前扣除项目详解;
    2、主要优惠政策详解;
    3、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详解;
    4、关于过渡期政策与高新重新认定的关系。
    主讲人:陆建来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客座教授,北京天平会计师事务所主要合伙人,“海淀企业培训大讲堂”特聘专家。曾就职于北京市税务局、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委会等单位。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政策走势有独到的见解,帮助多家客户进行税收筹划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专题三: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合同”专场
    【课程大纲】:
    高新认证的通过有两条硬性指标: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
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技术合同登记认定质量,切实保障国家有关技术市场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的同时,技术合同的收入又是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也是享受优惠政策的必备条件。
    1.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讲解:科技成果转化的条件,什么样的合同有效?什么样的合同能够提高分值?怎么准备科技成果转化资料?
    2.企业如何依据技术合同的内容和特点,撰写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证明材料,撰写《申报表》中有关科技成果转化的几个“400字”。
    3.如何将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体现在《申报表》中的八个“400字”中,填写申报材料应注意哪些问题,才能赢得评分专家的认可。
    4.企业如何根据技术合同、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的实际情况进行准确的评价,以减少盲目申报的损失。
    5.企业合同如何配合审计报告、《申报表》的填写?
    6.成功转化、审计报告、组织管理能力和申报表的配比、衔接,整体材料的组织等。(组织管理能力将有整套模板提供)
    
    主讲人:焦红 亚太盈科 高新策划部经理,高新策划专家、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8年辅导高新企业近百家(包括著名跨国集团,大型央企、民营企业、上市公司、科研院所等),并参与2008年高新认证的评审工作。2008年高新企业认定辅导企业通过率100%。
    
    专题四: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知识产权”专场
    【课程大纲】:
    高新认证的通过有两条硬性指标: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
企业三年的成长率是不能变动的历史,所以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就成了通过高新的关键。如何使企业成功获得知识产权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如何策划企业的知识产权,变劣势为优势;如何在申报过程中,避免条件合格而因操作不当无法获得高分而不能通过认定,或者不太具备合格条件需要专家策划、确实不符合条件以后如何完备等,这是所有申报企业面临的困难。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之知识产权相关问题的规定
    二、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及知识产权的获取
    三、解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之知识产权相关问题的对策
    四、知识产权的保护、管理与应用案例
    五、不具备条件的企业怎样获取自己的知识产权
    六、知识产权策划中,独占许可合同的策划和注意事项。
    
    主讲人:叶野 亚太盈科 高级经理,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担任北京版权保护中心专家和双软协会顾问。多年来,为各企业解决版权申请问题。
    【培训形式】:
    1、每个专题培训半天,专题一与专题二合并一天举办,专题三与专题四合并一天举办
    2、企业自愿参加,按需选择。
    【收费标准】:
    1、分专题报名:200元/人/专题
    2、全部报名:四个专题全程报名,按照560元/人的优惠标准收取(含资料费和午餐),四个专题同时报名企业,可以在听课时安排不同人员参加,培训现场凭各专题“听课证”入场。
    备注:其他服务措施
    凡报名参加培训的企业在后续高新申报过程中将得到海淀区企业培训中心所聘请专家的企业诊断服务和详细咨询服务,并受理企业的高新申报代理服务。
    【培训时间】:
    2009年3月25日、26日两天
    3月25日(上午9:30—12:30)——专题一: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政策解读与详细申报流程辅导
    (下午13:30—16:30)——专题二: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相关财务问题与最新税法讲解
    3月26日(上午9:30—12:30)——专题三: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合同”专场
    (下午13:30—16:30)——专题四: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知识产权”专场
    【培训地点】:
    海淀区企业培训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斜对面)

    详细地址:中关村南大街3号海淀科技大厦(海淀资本中心)5层
    乘车路线:乘26、320、332、651、653、716、717、732、804、808、814、660、特4、特6、运通105、运通106、运通205路公交车“中国农业科学院”站下车即到
    【报名方式】:
    1. 本次“专项培训”不受理邮件报名,请各企业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发送传真报名后请主动与培训中心进行电话确认,谢谢合作!
    报名传真:68943788
    咨询电话:68943188-8050/8005/8006/8012
    2. 为保证企业在参加培训过程中与培训专家进行深入交流,本次“专项培训计划”的所有课程将采取“限制每期听课人数,循环滚动开课”的形式,请大家放心踊跃报名,我们将持续开设课程满足所有报名企业的培训需求。
    3.缴费方法:报名选课并经培训中心确认后,请于2009年3月24日前将相关培训费用汇入如下账户
    
    收款单位:北京中海纪元数字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汇款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双榆树支行
    银行帐号:86 1583 9637 10001
    汇款用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
    
    注意:汇款成功后,请将汇款凭证传真至68943788进行确认
    
    
    
    
    
    

海淀区企业培训中心
    
    2009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