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工业相关税收政策搜索
发布时间:2009-05-01 浏览量:150

    在十大产业振兴规划中,与老百姓生活最密切相关的是轻工业。这个涉及行业最广泛的规划包括农副食品加工、家具、塑料、玻璃陶瓷、建筑装饰业等大约45个大小行业。与重工业相比,轻工业的资本密集度一般较低,大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多为中小企业,并更加依赖消费。

  据了解,全国轻工业从业人员超过3500万人,是我国解决就业的主要力量。由于轻工业多数行业与农村关系密切,所以轻工业的发展不仅带动了相关的农业发展,还带动了相关就业超过2亿人。目前我国就业形势的紧急,更赋予了轻工业这一“就业大户”振兴的关键意义。

  汽车产业适用的增值税转型、企业兼并重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技术开发、节能环保等方面的税收政策(见税收政策支持汽车产业振兴),轻工业同样适用,在此不再重复。

  在轻工业中,中小企业较多,有些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新修订的、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将工业和商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标准分别从100万元和180万元降为50万元和80万元。同时规定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述政策将对众多的轻工业企业产生巨大影响,应引起企业的高度关注。

  出口退税方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等商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44号),将部分模具、玻璃器皿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11%;将箱包、鞋、帽、伞、家具、寝具、灯具、钟表等商品的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等等,对推动轻工业产品出口将发挥积极作用。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3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动20%。有关企业可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