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平区启动2026年度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本年度最后一批) 各企业: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经研究,即日启动北京市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度安排 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三批进行,第三批材料受理时间为:9月14日--9月24日,申报时间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并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到受理部门的时间为准。 二、申报企业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023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终止,应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年报填报后,再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 三、认定申报及受理 按照《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有关要求,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的,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选择告知承诺制,打印系统生成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由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上传管理系统,无需提供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知识产权证书(未选择告知承诺制企业需上传)、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1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近3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文件(电子版)。 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应报送《认定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和《工作指引》第二条第(三)款要求的书面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两份,左侧胶装成册,在右侧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申请材料(正本)在受理时间段内向主管部门报送,企业自行留存一份材料备查。 四、材料报送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申报企业请务必加入QQ群1048323054(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群)(只限申报企业加入本群,中介机构不得入群),需同时提交《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受理信息汇总表》(附件1,附件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进行查阅并下载,下同)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PDF)。 注1:上述两份电子版文件修改为公司名称后,小窗口单独发给群中“区科委-刘志伟”。 注2:请企业务必下载本通知下,附件1《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受理信息汇总表》进行填报,此表为2026年北京市统一格式,往年旧表不再沿用。 注3:上述两个电子版文件未交的企业无法进行最终统计和评审。 (二)纸质材料报送: 第三批高新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只接受现场报送,逾期不予受理,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报送地址: 1.受理点一:区科委--昌平区超前路9号院托管中心(食堂)二层202室 2.受理点二:昌发展公司--回龙观东大街338号AI加速中心(原腾讯众创空间)A座3层会议室,123号电梯上3层 3.受理点三: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北京市昌平区白浮泉路18号院西侧红楼 一层大厅 (三)申报咨询: 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联系电话:80103635、69745035(区科委) 89784673、89784674(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五、申报要求 建立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及黑名单机制 为加快推进我区高新企业认定评审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我区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依据《昌平区科技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办法》,我委将对开展高新申报服务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专项登记工作。请各服务机构按照《关于开展昌平区高新服务机构登记的通知》(见附件3)进行登记。 六、年度报告、更名及账号信息找回 (一)年度报告 按照《认定办法》第十三条、《工作指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含2026年资质到期企业)应于2026年5月31日(星期日)前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选择企业申报-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统计调查-我要办理-高企发展情况-数据管理-填报。 (二)更名及重大变化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名称变更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发生之日起3个月内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应写明是否存在业务变化等情况,如发生变化,应详细说明),并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1.名称变更申请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打印并加盖公章); 2.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通知等材料; 3.企业《营业执照》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4.旧名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上述材料请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gxrd@kw.beijing.gov.cn。文件请注明企业全称,并在邮件中写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异地搬迁 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其资格继续有效。企业应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企业注册信息管理-异地搬迁提交迁入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1.企业迁入申请(写明企业基本信息、高新认定年度及技术领域、高新证书信息、迁出及迁入地、搬迁原因等信息,加盖公章); 2.新旧营业执照(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多次变更名称的企业,需提交所有执照); 3.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迁移证明;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5.其他可证明企业符合高企资质要求或技术亮点的材料,如企业上一年度基本财务数据、研发投入及占比、高新收入及占比、科技人员数量及占比等情况,以及主要技术、获奖、风投或其他企业亮点等。 上述材料请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件提交至迁入区科技主管部门,并写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信息找回 企业如遗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的用户名、密码,可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单击“企业申报”进入“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界面,选择“忘记密码”,按系统提示重置密码。如企业预留联系人手机号无法使用,请点击“企业用户申诉找回密码”,按系统要求填写企业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 七、其他事项 (一)中介机构 企业应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规定,选择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4.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可以通过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北京市财政局网站、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站等渠道查询。其中,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近3年无受行政处罚、公开谴责、监管警示等不良记录。会计师事务所处罚公示网址:http://www.bicpa.org.cn/p1/cjjl.html和 https://acc.mof.gov.cn,https://czj.beijing.gov.cn/ztlm/xzzfxxzt/xzzfdtxx/xzzfxxxzcf/index.html 税务师事务所的信息可以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方网站等渠道查询。其中,税务师事务所原则上其上年度累计信用积分(指国税总局《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政策中“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积分”,下同)应不低于200分。 企业在聘请中介机构时,要认真查询其相关资质及信用等情况,确保所聘用的中介机构符合上述条件,并出具书面承诺。中介机构是审计报告真实性、合法性的第一责任人,在承接专项审计业务时要确保本单位符合上述条件,并出具书面承诺。以上企业和中介机构如承诺不实,应承担相关责任。 5.按照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及本市《关于印发<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财会〔2024〕30号)的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会计师事务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审计报告报备验证”模块进行报告报备,将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生成的二维码信息放置在审计报告每一页的右下角。 企业应当关注获取的审计报告是否附验证码,并按照以上《通知》中明确的查验方式,通过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或手机“扫一扫”等方式,查验审计报告是否由依法取得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是否在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查验网址为https://acc.mof.gov.cn。 按照中税协《税务师行业涉税业务报告报备管理办法(试行)》(中税协发〔2023〕16号)及我市税务师协会《关于京津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化执业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税务师事务所在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业务报备”模块进行业务报告报备,在报备页面生成二维码,将信息服务平台生成的含有二维码信息页作为报告首页。 企业应聘用符合上述要求的事务所出具相关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等,相关报告未赋码的,不予受理。 符合上述条件的中介机构,在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后,应附中介机构诚信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中介机构当年任职职工名单(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号,其中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须提供证书编号)。 (二)研发费用归集 企业应按照《工作指引》的要求对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中研究费用等数据应客观、准确。 (三)事中事后监管 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小组(以下简称“市认定小组”)将通过重点检查、随机抽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受理认定及事中事后监管。受理认定过程中,对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有严重环境违法等行为或存在其他不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有关要求的企业,将不予受理认定。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对经核查不符合相关认定标准的企业,按政策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及相关网站公告。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无论何种原因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当年不得再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企业、中介机构,一经查实将依据《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严肃处理,涉嫌违法违规的将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四)其他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称变更、异地迁入、资格取消等事宜均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公示公告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市认定小组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相关的培训、代理申报等活动,机构和个人的此类活动与认定小组无关。 单位或个人如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异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法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扫描为PDF文件,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发送至gaoxinchu@kw.beijing.gov.cn,或拨打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监督电话。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内容具体详细,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对于单位和个人反映的问题,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受理信息汇总表 2、关于开展昌平区高新服务机构登记的通知 3、科技部火炬中心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用户转移到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登录使用说明 4、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 昌平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6年8月12日
年报季报显示企业业绩回升
发布时间:2009-04-29 浏览量:147

    作为经济运行的主体,企业利润数据最能反映经济运行轨迹。截至今天,沪深两市1013家已公布季报的上市公司合计实现净利润672.3亿元,扭转了净利润持续环比下滑的趋势。同时,财政部和国资委公布的数据显示,国有企业的净利润也出现了环比回升的良好迹象。

  财政部公布数据显示,1—3月,全国国有企业利润2177亿元,同比虽下降36.8%,但降幅比1—2月缩小6.9个百分点;一季度与去年四季度环比增长1.2倍,3月比2月环比增长95.9%。在关注的重点行业中,1—3月,石化、施工房地产行业盈利水平提高;煤炭、烟草等行业效益相对稳定;机械和汽车行业降幅减缓。纳入快报范围的中央管理企业和中央部门所属企业中有116户实现盈利,盈利总额为2053亿元,盈利面为65.5%。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日前在博鳌亚洲论坛上说,今年3月份,中央企业的经营指标已出现明显回升,利润同比上升26%,环比上升86%。据他介绍,3月份,中央企业营业收入同比下降5.4%,但环比上升25%。他表示,中国政府采取的应对金融危机的“过冬”措施已得到反应。

  截至4月27日,已有1421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08年年报,合计净利润7666亿元,同比下降15.88%。环比和同比的一增一减显示,国家出台的系列经济刺激政策已初见成效。

  股市一直被认为是经济的晴雨表,随着上市公司2008年年报和2009年一季报的披露,经济运行轨迹正逐渐清晰,年报、一季报数据中的一些“亮点”,正显示我国经济的积极变化。

  业绩同比下滑,但一季度环比趋升

  本周,上市公司2008年年报及今年一季报披露进入收官阶段。从已披露报表的情况看,受全球金融危机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上市公司业绩整体出现明显下滑。

  据天相投资顾问公司的统计,截至4月27日,沪深两市共1421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年报。其中,1238家公司去年实现盈利,占比87.12%。已披露年报公司去年净利润合计766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88%。

  如果分单个季度来看上市公司业绩的变化,在整个2008年呈现加速下滑的趋势。天相投资研究员王巍峰分析,以2007年和2008年每个季度均有数据的1397家公司作为比较样本,这些公司在2008年一季度至四季度,每个单季净利润同比增速分别为14.35%、4.48%、-11.8%和-76.3%,单季增速明显回落。

  值得欣慰的是,这一加速下滑趋势有望在今年一季度得到缓解。截至4月27日,两市共1013家上市公司披露一季报,其中773家公司今年一季度实现盈利,占比76.31%。已披露一季报公司今年一季度净利润合计672.3亿元,虽然同比仍然下降了25.76%,但和去年四季度的亏损46.33亿元相比,已有明显好转。

  企业现金流增长,增强抗风险能力

  云南铜业日前公布的年报显示,由于铜价的大幅下跌,去年该公司亏损近28亿元。这其中,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造成的损失就达17.50亿元,占到年度亏损的六成多。

  存货跌价准备,这个听起来有些专业的词汇,最近却频频进入投资者的眼球。在去年全球商品市场巨幅震荡的影响下,存货跌价准备成为影响上市公司业绩的重要因素。据不完全统计,在2007年年报中,资产减值损失占上市公司净利润的比例约为15%,而在2008年这一比例却达到了50%。其中,有色金属行业“受伤”最深。此外,化工、房地产、钢铁、建筑建材等行业的上市公司,也由于提取了巨额的减值准备,业绩水平因而大受影响。

  不过,值得投资者重视的是,计提充分的存货跌价准备,有利于上市公司在未来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为今后业绩增长埋下伏笔。从上市公司报表情况看,在收入和利润下滑的同时,其经营性现金流却出现了显著回升。中信证券(24.57,0.63,2.63%)认为,随着一些商品价格的企稳和资本市场的回暖,未来上市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会明显回落。而钢铁、机械、房地产等行业的企业在去年四季度缩减采购、消化库存,所以经营性现金流快速回升,虽然这还不能理解为盈利状况的好转,但现金流增长可以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在当前经济环境下是一种好的现象。

  关注复苏进程,市场抱有信心

  尽管从去年到今年一季度,上市公司业绩整体出现下降,但其中也不乏“靓丽”的报表。数据显示,598家公司在2008年净利润实现增长,占已披露年报上市公司的42%。在已披露季报的上市公司中,也仍有349家公司净利润实现增长。分行业看,年报业绩增速排名前五位的行业分别是通信、煤炭、银行、农林牧副渔和信托,季报中则是石化、通信、医药、建筑和贸易等板块表现突出。

  对于投资者而言,可能更关心的是未来业绩表现。目前,已有数百家上市公司预告了今年中期的业绩情况,虽然业绩将大幅增长或扭亏为盈的“报喜”公司在数量上并未占多数,但却集中在建筑业、生物医药、交通运输、电器、农林牧副渔等行业。这表明,在国家扩大内需政策的带动下,一些行业已率先出现明显的回暖迹象。

  如果从产业链的角度看,则有明显“上游冷、下游热”的现象,信息设备、家电、医药、食品饮料等行业的毛利率回升很快,已处于历史较高水平;与此同时,钢铁、有色金属、电力、交通运输等行业却仍在低谷中。专家认为,这是经济复苏过程中的正常现象,一般而言,下游产品的需求变化超前于经济周期,中上游产品需求的波动则往往会有滞后。

  摩根大通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龚方雄认为,2008年的年报更多地反映的是第三、四季度,特别是第四季度的业绩,业绩无论好坏,市场早有准备。所以从表现来看,市场并未受到多少纷扰。去年第四季度是环比的底,今年一季度是同比的底,市场还是充满信心的。

  中信证券研究部执行总经理于军则认为,目前中信覆盖重点公司2009年盈利增长预测值为17.11%,相对于去年有明显回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