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以内;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以内;一般企业按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以内的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文件还规定,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
发布时间:2009-04-27 | 浏览量:520 |
文件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以内;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以内;一般企业按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以内的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文件还规定,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