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将提高低保认定标准 扩大保障措施覆盖面
发布时间:2010-01-26 浏览量:184

北京日报   2010年1月21日

1月20日召开的市民政工作会议透露,市民政局2010年深入实践“大民政”理念,着力推进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构建民生福利体系、健全社会救助制度等6个方面工作。其中,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有望在1月底或2月初再次调整。

   调整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是健全社会救助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2008年12月底调整后的最新标准,本市城市低保标准为家庭月人均收入410元;农村低保最低保障标准为年人均收入2040元。调整提高认定标准后,一方面可以使这一社会救助保障措施覆盖面扩大,另一方面也将进一步提高困难家庭的生活水平。有关的具体调整标准目前尚未最终确定。

  同时调整的还有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按照《北京市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施细则》,其中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所需经费,在扣除15%的医疗救助资金预算后,由区县财政部门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拨付至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按月领取生活费,生活费发放标准为本区县农村低保标准(按月计算)的115%。其中,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中重残人的生活费,发放标准参照城市低保标准执行;已实行城乡低保标准并轨的区县,按分类救助系数1.15的标准享受待遇。

  2010年还将探索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给予及时救助,实现农村无危房户目标。具体的资格审核、补助标准等尚在制订中。低收入家庭救助还将加大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救助力度。健全社会救助制度还包括出台《北京市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扶持慈善公益事业政策等。

  6大方面工作还包括加强城乡基层政权与和谐社区建设、大力推进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构建民生福利体系、完善优抚安置保障制度、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等。

  2010年重点民生项目
  1、再建1.5万张养老床位;
  2、全市社区(村)建立养老(助残)餐桌;
  3、高质量为老人(残疾人)配备“小帮手”电子服务器;
  4、全面建设41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1000个农村社区服务站;
  5、大力开展100项社会组织服务民生行动,推动万次社会服务活动;
  6、实施殡葬服务“零百千万”工程,提供优质、低价的公益性殡葬服务(零消费骨灰海撒、百元骨灰盒、千元殡仪服务消费、万元骨灰安置费用);
  7、扩建市级公益性公墓,建一批农村公益性公墓,迁建八宝山火化场;
  8、再创大宝日化洗涤系列名牌;
  9、打造“十元慈善”品牌,开通网络捐赠和手机捐赠;
  10、城乡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统一提高到1.5万元;
  11、探索建立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制度,实现农村无危房户目标;
  12、加快救灾储备库建设,形成以市中心库为依托、四个分中心库为辐射、郊区县储备库为补充的救灾储备网络;
  13、加强行政区地名文化的挖掘和宣传推广;
  14、拓展针对老年人、大龄青年的婚介服务项目;
  15、制订寄养在外的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管理办法、社会残孤儿童养育标准,切实保障残孤儿童权益;
  16、加快推进市救助管理总站建设,完善集中救助工作机制;
  17、对全市所有重点优抚对象免费体检,在全国率先实现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城乡并轨;
  18、打造96156社区服务热线精品服务项目、精品社区。(童曙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