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重点扶持领域享受15%企税优惠
发布时间:2009-04-24 浏览量:3161
    近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截至今年4月中旬,全国已有15991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其中今年通过公示和正在公示的企业有444家。
  企业正式拿到高新技术“身份证”,国家将给予哪些优惠的税收政策?企业从优惠政策中能得到哪些实惠?这些问题引起了各方关注。

  重新认定突出自主创新
  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对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实现经济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形势不容乐观,企业创新能力明显不足。
  根据科技部的最新统计,全国规模以上企业开展科技研发活动的仅占25%,研究开发支出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仅占0.56%;只有万分之三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为进一步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去年4月,国家正式颁布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范了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并规定原有的企业全部需要重新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对什么是高新技术企业做了明确具体的定义,并将企业自主创新,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研发活动、自主知识产权尤其是核心专利技术作为评审认定的核心指标。
  这次公布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实施以来的首度。“认定方法还通过公示公告,投诉处理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技部火炬中心主任梁桂介绍。

  八大领域享15%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已经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全国60%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都集中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5个传统的高新企业聚集区,且这些企业全部涉及国家重点扶持的八大高新技术领域,并对自身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去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正式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这部法律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为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这部法律中同时规定,如果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则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随着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行,原有大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均已取消,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不但没有取消,反而扩大到全国范围内统一适用,这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专家表示,目前,许多企业都争相把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作为公司未来税收规划的新战略。
  据了解,高新技术企业除了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以外,还可以享受研发费用150%税前抵扣、人才引进落户、用地契税优惠等国家和地方政策。同时,按照现有的评价体系,高新技术企业参加国家一些大型招投标项目、火炬计划等,在评审过程中还会获得加分优势。

  “撬动”企业自主创新动力
  1988年国家批准成立中关村高科技园并给予园内高科技企业多种税收优惠政策。
  2000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下发《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2006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企业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2008年1月1日起,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这部法律规定,如果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可以说,自上个世纪80年代至今的二十年时间里,税收优惠政策一直伴随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成长,这一系列的政策,尤其是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有效地为企业减轻了包袱,“撬动”企业自主创新动力。
  根据对全国11省市减免所得税情况所作的调查,2008年全国高新技术企业得到的税收优惠远大于2007年,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已实际享受税收优惠近30亿元;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减免企业所得税23亿元至25亿元,比2007年增长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