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平区启动2026年度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本年度最后一批) 各企业: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经研究,即日启动北京市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度安排 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三批进行,第三批材料受理时间为:9月14日--9月24日,申报时间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并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到受理部门的时间为准。 二、申报企业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023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终止,应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年报填报后,再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 三、认定申报及受理 按照《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有关要求,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的,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选择告知承诺制,打印系统生成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由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上传管理系统,无需提供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知识产权证书(未选择告知承诺制企业需上传)、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1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近3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文件(电子版)。 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应报送《认定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和《工作指引》第二条第(三)款要求的书面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两份,左侧胶装成册,在右侧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申请材料(正本)在受理时间段内向主管部门报送,企业自行留存一份材料备查。 四、材料报送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申报企业请务必加入QQ群1048323054(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群)(只限申报企业加入本群,中介机构不得入群),需同时提交《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受理信息汇总表》(附件1,附件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进行查阅并下载,下同)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PDF)。 注1:上述两份电子版文件修改为公司名称后,小窗口单独发给群中“区科委-刘志伟”。 注2:请企业务必下载本通知下,附件1《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受理信息汇总表》进行填报,此表为2026年北京市统一格式,往年旧表不再沿用。 注3:上述两个电子版文件未交的企业无法进行最终统计和评审。 (二)纸质材料报送: 第三批高新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只接受现场报送,逾期不予受理,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报送地址: 1.受理点一:区科委--昌平区超前路9号院托管中心(食堂)二层202室 2.受理点二:昌发展公司--回龙观东大街338号AI加速中心(原腾讯众创空间)A座3层会议室,123号电梯上3层 3.受理点三: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北京市昌平区白浮泉路18号院西侧红楼 一层大厅 (三)申报咨询: 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联系电话:80103635、69745035(区科委) 89784673、89784674(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五、申报要求 建立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及黑名单机制 为加快推进我区高新企业认定评审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我区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依据《昌平区科技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办法》,我委将对开展高新申报服务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专项登记工作。请各服务机构按照《关于开展昌平区高新服务机构登记的通知》(见附件3)进行登记。 六、年度报告、更名及账号信息找回 (一)年度报告 按照《认定办法》第十三条、《工作指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含2026年资质到期企业)应于2026年5月31日(星期日)前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选择企业申报-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统计调查-我要办理-高企发展情况-数据管理-填报。 (二)更名及重大变化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名称变更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发生之日起3个月内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应写明是否存在业务变化等情况,如发生变化,应详细说明),并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1.名称变更申请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打印并加盖公章); 2.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通知等材料; 3.企业《营业执照》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4.旧名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上述材料请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gxrd@kw.beijing.gov.cn。文件请注明企业全称,并在邮件中写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异地搬迁 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其资格继续有效。企业应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企业注册信息管理-异地搬迁提交迁入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1.企业迁入申请(写明企业基本信息、高新认定年度及技术领域、高新证书信息、迁出及迁入地、搬迁原因等信息,加盖公章); 2.新旧营业执照(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多次变更名称的企业,需提交所有执照); 3.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迁移证明;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5.其他可证明企业符合高企资质要求或技术亮点的材料,如企业上一年度基本财务数据、研发投入及占比、高新收入及占比、科技人员数量及占比等情况,以及主要技术、获奖、风投或其他企业亮点等。 上述材料请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件提交至迁入区科技主管部门,并写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信息找回 企业如遗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的用户名、密码,可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单击“企业申报”进入“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界面,选择“忘记密码”,按系统提示重置密码。如企业预留联系人手机号无法使用,请点击“企业用户申诉找回密码”,按系统要求填写企业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 七、其他事项 (一)中介机构 企业应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规定,选择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4.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可以通过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北京市财政局网站、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站等渠道查询。其中,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近3年无受行政处罚、公开谴责、监管警示等不良记录。会计师事务所处罚公示网址:http://www.bicpa.org.cn/p1/cjjl.html和 https://acc.mof.gov.cn,https://czj.beijing.gov.cn/ztlm/xzzfxxzt/xzzfdtxx/xzzfxxxzcf/index.html 税务师事务所的信息可以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方网站等渠道查询。其中,税务师事务所原则上其上年度累计信用积分(指国税总局《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政策中“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积分”,下同)应不低于200分。 企业在聘请中介机构时,要认真查询其相关资质及信用等情况,确保所聘用的中介机构符合上述条件,并出具书面承诺。中介机构是审计报告真实性、合法性的第一责任人,在承接专项审计业务时要确保本单位符合上述条件,并出具书面承诺。以上企业和中介机构如承诺不实,应承担相关责任。 5.按照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及本市《关于印发<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财会〔2024〕30号)的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会计师事务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审计报告报备验证”模块进行报告报备,将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生成的二维码信息放置在审计报告每一页的右下角。 企业应当关注获取的审计报告是否附验证码,并按照以上《通知》中明确的查验方式,通过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或手机“扫一扫”等方式,查验审计报告是否由依法取得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是否在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查验网址为https://acc.mof.gov.cn。 按照中税协《税务师行业涉税业务报告报备管理办法(试行)》(中税协发〔2023〕16号)及我市税务师协会《关于京津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化执业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税务师事务所在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业务报备”模块进行业务报告报备,在报备页面生成二维码,将信息服务平台生成的含有二维码信息页作为报告首页。 企业应聘用符合上述要求的事务所出具相关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等,相关报告未赋码的,不予受理。 符合上述条件的中介机构,在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后,应附中介机构诚信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中介机构当年任职职工名单(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号,其中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须提供证书编号)。 (二)研发费用归集 企业应按照《工作指引》的要求对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中研究费用等数据应客观、准确。 (三)事中事后监管 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小组(以下简称“市认定小组”)将通过重点检查、随机抽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受理认定及事中事后监管。受理认定过程中,对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有严重环境违法等行为或存在其他不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有关要求的企业,将不予受理认定。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对经核查不符合相关认定标准的企业,按政策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及相关网站公告。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无论何种原因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当年不得再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企业、中介机构,一经查实将依据《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严肃处理,涉嫌违法违规的将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四)其他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称变更、异地迁入、资格取消等事宜均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公示公告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市认定小组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相关的培训、代理申报等活动,机构和个人的此类活动与认定小组无关。 单位或个人如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异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法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扫描为PDF文件,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发送至gaoxinchu@kw.beijing.gov.cn,或拨打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监督电话。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内容具体详细,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对于单位和个人反映的问题,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受理信息汇总表 2、关于开展昌平区高新服务机构登记的通知 3、科技部火炬中心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用户转移到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登录使用说明 4、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 昌平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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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领域:电子信息技术
发布时间:2010-02-23 浏览量:4188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一、 电子信息技术
                                          二、 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三、 航空航天技术
                                          四、 新材料技术
                                          五、 高技术服务业
                                          六、 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七、 资源与环境技术
                                          八、 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一、电子信息技术
(一)软件
1、系统软件
操作系统软件技术,包括实时操作系统技术;小型专用操作系统技术;数据库管理系统技术;基于EFI的通用或专用BIOS系统技术等。
2、支撑软件
测试支撑环境与平台技术;软件管理工具套件技术;数据挖掘与数据呈现、分析工具技术;虚拟现实(包括游戏类)的软件开发环境与工具技术;面向特定应用领域的软件生成环境与工具套件技术;模块封装、企业服务总线(ESB)、服务绑定等的工具软件技术;面向行业应用及基于相关封装技术的软件构件库技术等。
3、中间件软件
中间件软件包括:行业应用的关键业务控制;基于浏览器/服务器(B/S)和面向Web服务及SOA架构的应用服务器;面向业务流程再造;支持异种智能终端间数据传输的控制等。
4、嵌入式软件
嵌入式图形用户界面技术;嵌入式数据库管理技术;嵌入式网络技术;嵌入式Java平台技术;嵌入式软件开发环境构建技术;嵌入式支撑软件层中的其他关键软件模块研发及生成技术;面向特定应用领域的嵌入式软件支撑平台(包括:智能手机软件平台、信息家电软件平台、汽车电子软件平台等)技术;嵌入式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的技术研发等。
5、计算机辅助工程管理软件
用于工程规划、工程管理/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制造等过程中使用的软件工作平台或软件工具。包括:基于模型数字化定义(MBD)技术的计算机辅助产品设计、制造及工艺软件技术;面向行业的产品数据分析和管理软件技术;基于计算机协同工作的辅助设计软件技术;快速成型的产品设计和制造软件技术;具有行业特色的专用计算机辅助工程管理/产品开发工具技术;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PLM)系统软件技术;计算机辅助工程(CAE)相关软件技术等。
6、中文及多语种处理软件
中文及多语种处理软件是指针对中国语言文字(包括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外国语言文字开发的识别、编辑、翻译、印刷等方面的应用软件。包括:基于智能技术的中、外文字识别软件技术;字处理类(包括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处理软件技术;基于先进语言学理论的中文翻译软件技术;语音识别软件和语音合成软件技术;集成中文手写识别、语音识别/合成、机器翻译等多项智能中文处理技术的应用软件技术;具有多语种交叉的软件应用开发环境和平台构建技术等。
7、图形和图像软件
支持多通道输入/输出的用户界面软件技术;基于内容的图形图像检索及管理软件技术;基于海量图像数据的服务软件技术;具有交互功能与可量测计算能力的3D软件技术;具有真实感的3D模型与3D景观生成软件技术;遥感图像处理与分析软件技术等。
8、金融信息化软件
金融信息化软件是指面向银行、证券、保险行业等金融领域服务业务创新的软件。包括:支持网上财、税、库、行、海关等联网业务运作的软件技术;基于金融领域管理主题的数据仓库或数据集市及其应用等技术;金融行业领域的财务评估、评级软件技术;金融领域新型服务模式的软件技术等。
9、地理信息系统
网络环境下多系统运行的GIS软件平台构建技术;基于3D/4D(即带有时间标识)技术的GIS开发平台构建技术;组件式和可移动应用的GIS软件包技术等。
10、电子商务软件
基于Web服务(Web Services)及面向服务体系架构(SOA)的电子商务应用集成环境及其生成工具软件或套件的技术;面向电子交易或事务处理服务的各类支持平台、软件工具或套件的技术;支持电子商务协同应用的软件环境、平台、或工具套件的技术;面向桌面和移动终端设备应用的信息搜索与服务软件或工具的技术;面向行业的电子商务评估软件或工具的技术;支持新的交易模式的工具软件和应用软件技术等。
11、电子政务软件
用于构建电子政务系统或平台的软件构件及工具套件技术;跨系统的电子政务协同应用软件环境、平台、工具等技术;应急事件联动系统的应用软件技术;面向电子政务应用的现场及移动监管稽核软件和工具技术;面向电子政务应用的跨业务系统工作流软件技术;异构系统下政务信息交换及共享软件技术;面向电子政务应用的决策支持软件和工具技术等。
12、企业管理软件
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的商业智能(BI)软件技术;基于RFID和GPS应用的现代物流管理软件技术;企业集群协同的供应链管理(SCM)软件技术;面向客户个性化服务的客户关系管理(CRM)软件技术等。
(二) 微电子技术
1、集成电路设计技术
自主品牌ICCAD工具版本优化和技术提升,包括设计环境管理器、原理图编辑、版图编辑、自动版图生成、版图验证以及参数提取与反标等工具;器件模型、参数提取以及仿真工具等专用技术。
2、集成电路产品设计技术
音视频电路、电源电路等量大面广的集成电路产品设计开发;专用集成电路芯片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通用芯片CPU、DSP等的开发与产业化;符合国家标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重点整机配套的集成电路产品,3G移动终端电路、数字电视电路、无线局域网电路等。
3、集成电路封装技术
小外型有引线扁平封装(SOP)、四边有引线塑料扁平封装(PQFP)、有引线塑封芯片载体(PLCC)等高密度塑封的大生产技术研究,成品率达到99%以上;新型的封装形式,包括采用薄型载带封装、塑料针栅阵列(PGA)、球栅阵列(PBGA)、多芯片组装(MCM)、芯片倒装焊(FlipChip)、WLP(Wafer Level Package),CSMP(Chip Size Module Package),3D(3 Dimension)等封装工艺技术。
4、集成电路测试技术
集成电路品种的测试软件,包括圆片(Wafer)测试及成品测试。芯片设计分析验证测试软件;提高集成电路测试系统使用效率的软/硬件工具、设计测试自动连接工具等。
5、集成电路芯片制造技术
CMOS工艺技术、CMOS加工技术、BiCMOS技术、以及各种与CMOS兼容工艺的SoC产品的工业化技术;双极型工艺技术,CMOS加工技术与BiCMOS加工技术;宽带隙半导体基集成电路工艺技术;电力电子集成器件工艺技术。
6、集成光电子器件技术
半导体大功率高速激光器;大功率泵浦激光器;高速PIN-FET模块;阵列探测器;10Gbit/s-40Gbit/s光发射及接收模块;用于高传输速率多模光纤技术的光发射与接收器件;非线性光电器件;平面波导器件(PLC)(包括CWDM复用/解复用、OADM分插复用、光开关、可调光衰减器等)。
(三)计算机及网络技术
1、计算机及终端技术
手持和移动计算机(HPC、PPC、PDA);具有特定功能的行业应用终端,包括金融、公安、税务、教育、交通、民政等行业的应用中,集信息采集(包括条形码、RFID、视频等)、认证支付和无线连接等功能的便携式智能终端等;基于电信网络或/和计算机网络的智能终端等。
2、各类计算机外围设备技术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计算机外围设备,包括打印机、复印机等;计算机外围设备的关键部件,包括打印机硒鼓、墨盒、色带等;计算机使用的安全存储设备,存储、移动存储设备等;基于USB技术、蓝牙技术、闪联技术标准的各类外部设备及器材;基于标识管理和强认证技术;基于视频、射频等识别技术。
3、网络技术
基于标准协议的(如SNMP和ITSM等)的应用于企业网和行业专网的信息服务管理和网络管理软件,包括监控软件、IP业务管理软件等; ISP、ICP的增值业务软件和应用平台等;用于企业和家庭的中、低端无线网络设备,包括无线接入点、无线网关、无线网桥、无线路由器、无线网卡等;以及符合蓝牙、UWB标准的近距离(几米到十几米)无线收发技术等;向IPv4向IPv6过渡的中、低端网络设备和终端。
4、空间信息获取及综合应用集成系统<, /SPAN>
空间数据获取系统,包括低空遥感系统、基于导航定位的精密测量与检测系统、与PDA及移动通信部件一体化的数据获取设备等;导航定位综合应用集成系统,包括基于“北斗一号”卫星导航定位应用的主动/被动的导航、定位设备及公众服务系统;基于位置服务(LBS)技术的应用系统平台;时空数据库的构建及其应用技术等。
5、面向行业及企业信息化的应用系统
融合多种通信手段的企业信息通信集成技术;智能化的知识管理;工作流、多媒体;基于SOA架构建立的企业信息化集成应用。
6、传感器网络节点、软件和系统
面向特定行业的传感器网络节点、软件或应用系统;传感器网络节点的硬件平台和模块、嵌入式软件平台及协议软件等;传感器网络节点的网络接口产品模块、软件等。
* 采用OEM或CKD方式的集成生产项目除外。
(四)通信技术
1、光传输技术
可用于城域网和接入网的新型光传输设备技术,包括:中/低端新型多业务光传输设备和系统;新型光接入设备和系统;新型低成本小型化波分复用传输设备和系统;光传输设备中新型关键模块光传输系统仿真计算等专用软件。
2、小型接入设备技术
适合国内的网络状况和用户特殊应用需求的小型接入设备技术,包括:各类综合接入设备,各种互联网接入设备(IAD);利用无线接入、电力线接入、CATV
接入等的行业专用接入设备(包括远程监控等);其它新型中小型综合接入设备。
3、无线接入技术
调制方式多样、能适应复杂使用环境的移动通信接入技术的无线接入设备及其关键部件,包括:宽带无线接入设备,如包括基站、终端、网关等;基于IEEE802.11等协议的基站与无线局域网终端设备;基于IEEE802.16等协议的宽带无线城域网终端设备、系统和技术;各类高效率天线终端设备和特种天线技术和设备等;固定无线接入设备;各种无线城域网设备和系统,包括增强型WLAN基站和终端等。
4、移动通信系统的配套技术
适用于移动通信网络等的系列配套技术,包括:3G系统的直放站(含天线)配套设备;用于各种基站间互联的各种传输设备;移动通信网络规划优化软件与工具;基站与天线的RF信号光纤拉远传输设备;移动通信的网络测试、监视和分析仪表等;数字集群系统的配套技术;其它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行业应用的配套技术。
5、软交换和VoIP系统
基于分组交换原理的下一代网络系统和设备技术,包括:中小型IP电话系统及设备;面向特定行业和企业应用、集成VoIP功能的呼叫中心系统及设备; VoIP系统的监测和监控技术等。
6、业务运营支撑管理系统
网络和资源管理系统;结算和计费系统;业务管理和性能分析系统;经营分析与决策支持系统;客户服务管理系统;服务质量管理系统;各类通信设备的测试系统;适用于上述系统的组件产品,包括各类中间件等。
7、电信网络增值业务应用系统
固定网、2.5G/3G移动、互联网等网络的增值业务应用软件技术,包括:各类增值业务的综合开发平台;流媒体、手机可视电话、手机QQ、IPTV等的应用系统;基于电信网、互联网等的增值业务和应用系统;基于P2P技术的各类应用系统,包括即时通信系统等;基于现有网络技术的增值业务平台;支持网络融合和业务融合的增值业务应用平台及系统。
(五) 广播电视技术
1、演播室设备技术
与数字电视系统相适应的各类数字化电子设备技术,包括:演播室数字视频服务器、数字视频切换控制台、数字音视频非线性编辑服务器;节目的电子交换、节目制播系统软件、面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的加解密和密钥管理、数字版权保护等系统;适合我国地面电视标准的地面数字电视传输设备;地面—有线合一的数字电视传输设备;符合我国标准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电视发射与转发设备;卫星数字电视调制器、有线数字电视调制器、地面数字电视调制器;广播电视监控系统及设备;用于IP网络、移动接收服务网络的数据网关,数据协议转发服务器;有线数字电视和卫星数字电视运营商的运营支撑系统;以电子节目指南、综合信息发布、数据广播、以及交互电视等构成的业务应用系统。
2、交互信息处理系统
能够实现交互式控制的服务端系统技术。
3、信息保护系统
能够实现各种信息媒体整体版权保护的系统技术。
4、数字地面电视技术
可提高收发机性能的技术,与单频组网、覆盖补点、专用测试等应用相关的技术,包括:数字电视单频网适配器;广播信号覆盖补点器;GB20600-2006广播信号发生器;GB20600-2006广播信号分析仪等。
5、地面无线数字广播电视技术
符合国家《地面数字电视广播传输标准》的设备技术,包括:数字广播电视发射机;数字广播电视复用器;数字广播电视信道编码调制器;无线地面数字广播技术。
6、专业音视频信息处理系统
公共交通、公共场所等各类专业级网络化的音视频处理系统技术。
7、光发射、接收技术
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光发射和光接收设备的技术,包括:激光器模块;光电转换模块;调幅返送光发射机;室外型宽带光接收机等。
8、电台、电视台自动化技术
适合电台、电视台开展音频及视像节目编、采、播业务的技术,包括:具备发射机单机模拟量、开关量的选择与采集,控制信号接口选择功能的设备;能对发射机工作状态实现控制、监测、记录、分析、诊断、显示、报警等功能的设备;能对全系统实现数据处理的计算机设备;能对发射机房多机系统实现自动化控制管理的设备等。
9、网络运营综合管理系统
基于卫星、有线、无线电视传输的、能实现分级网络运营管理、能实现全网传输设备的维护、设置及业务管理一体化的软件系统的技术,包括:广播影视传输覆盖网的管理系统;有线电视分配网网络管理系统等。
10、IPTV技术
电信、计算机和广电三大网络的业务应用融合的技术,包括:IPTV路由器和交换器; IPTV终端设备; IPTV监管系统和设备; IPTV前端设备等。
11、高端个人媒体信息服务平台
移动办公软件技术,包括:个人信息综合处理平台;便携式个人信息综合处理终端等。
* 采用OEM或CKD方式的集成生产项目除外。
(六)新型电子元器件
1、半导体发光技术
半导体发光二极管用外延片制造技术,生长高效高亮度低光衰高抗静电的外延片技术,包括:采用GaN基外延片/Si基外延片/蓝宝石衬底外延片技术;半导体发光二极管制作技术;大功率高效高亮度低光衰高抗静电的发光二极管技术;高效高亮度低光衰高抗静电的发光二极管技术;半导体照明用长寿命高效荧光粉、热匹配性能和密封性能好的封装树脂材料和热沉材料技术等。
2、片式和集成无源元件技术
片式复合网络、片式EMI/EMP复合元件和LTCC集成无源元件;片式高温、高频、大容量多层陶瓷电容器(MLCC);片式NTC、PTC热敏电阻和片式多层压敏电阻;片式高频、高稳定、高精度频率器件等。
3、片式半导体器件技术
小型、超小型有引线及无引线产品;采用低弧度键合、超薄封装的相关产品;功率型有引线及无引线产品等。
4、中高档机电组件技术
符合工业标准的超小型高密度高传输速度的连接器;新一代通信继电器,小体积、大电流、组合式继电器和固体光MOS继电器;高保真、高灵敏度、低功耗电声器件;刚挠结合板和HDI高密度积层板等。
(七)信息安全技术
1、安全测评类
网络与系统的安全性能进行测试与评估技术;对安全产品的功能、性能进行测试与评估,能满足行业或用户对安全产品自测评需求的技术等。
2、安全管理类
具备安全集中管理、控制与审计分析等功能的综合安全管理类技术;具备安全策略、安全控制措施的统一配置、分发和审核功能的安全管理类技术等。
3、安全应用类
具有电子政务相关应用安全软件及相关技术;具有电子商务相关应用安全软件及相关技术;具有公众信息服务相关应用安全软件及相关技术等。
4、安全基础类
操作系统安全的相关支撑技术;数据库安全管理的相关支撑技术;安全路由和交换设备的研发和生产技术;安全中间件技术;可信计算和标识认证相关支撑技术等。
5、网络安全类
网络攻击防护技术;网络异常监控技术;无线与移动安全接入技术;恶意代码防护技术;网络内容安全管理技术等。
6、专用安全类
密码及其应用技术;安全隔离与交换等边界防护技术;屏蔽、抑制及干扰类电磁泄漏发射防护和检测技术;存储设备和介质中信息的防护、销毁及存储介质的使用管理技术;高速安全芯片技术;安全事件取证和证据保全技术等。
* 市场前景不明朗、低水平重复,以及简单的技术引进类信息安全软件及其相关产品除外。
(八)智能交通技术
1、先进的交通管理和控制技术
具备可扩展性的适于中小城市信号设备和控制技术;可支持多种下端协议的上端控制系统的软件技术研发;交通应急指挥管理相关设备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网络环境下的外场交通数据综合接入设备的技术研发和生产;交通事件自动检测和事件管理的软件技术研发等。
2、交通基础信息采集、处理设备及相关软件技术
采用微波、主被动红外、激光、超声波技术(不含视频)设备,可用于采集交通量、速度、车型、占有率、车头时距等交通流参数;车辆、站场枢纽客流统计检测设备生产及分析技术; 用于公众服务的动态交通信息融合、处理软件技术研发;交通基础设施状态监测设备的软件研发和生产技术;内河船舶交通量自动检测设备技术研发等。
3、先进的公共交通管理设备和系统技术
大容量快速公交系统(BRT)运营调度管理系统(含车、路边设备)技术研发;公交(含大容量公交)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研发,要能够支持现金、信用卡、预付费卡等多种支付方式;大中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组织与调度管理相关设备和系统的技术研发等。
4、车载电子设备和系统技术
具有实时接收数据能力,并可进行本地路径动态规划功能的车载导航设备的研发及生产;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技术研发;车载安全驾驶辅助产品生产技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