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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认证受理条件
发布时间:2010-09-21 浏览量:3326

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依法已经生效的合同。(《技术合同认定规 则》)、填写《技术合同登记表》,首次登记还应填写《技术合同登记用户注册表》。(《北京市技术市场管理条例》)、应提交完整的书面合同正本文本及相关附 件。合同文本一式不少于两份,技术合同为外文文本的,需提交与外文文本内容一致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中文文本。(《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技术 合同认定规则》中要求申办人出具的其它文件,材料。(《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外资研发机构、外资企业订立的技术合同,由管理办公室登记处负责认定登 记。(《北京市技术市场管理条例》)"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由知识产权登记处负责登记。(《北京市技术市场管 理条例》) 标准: 申办人提交的材料齐全、规范、有效。时限: 1个工作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