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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双软认定受理机构将文件上报部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11-09-20 浏览量:3854
 
 
  1).各受理机构将初审结果上报本地主管部门,经审批和会签后发文盖章,需将该文件寄发至部里,进行存档.
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 徐莉,
地址:北京万寿路甲27号
邮编:100846;
  2) 各受理机构在主管部门发文的同时,需将文件中附件部分,即公告清单的电子版发邮件至
徐莉
电话:010-68208296
Email :ll_xu@126.com
  3) 工业和信息化部在收到各地会签文件和公告清单电子版的当天进行审核并在中国双软认定网站发布公告信息,以供各地进行查询,各地发证机构要求在公告公示7日后开始向企业发放证书;
  4) 各受理机构届时将公告中的企业申报表填报的数据向工信部上传或以邮件形式压缩后发至双软认定备案办进行备案,
高月霞
电话:010-84029250 或 010-67831999
Email:gaoyx@chinasoftware.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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