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认定 首页 > 高新认定
海淀区201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7 浏览量:3947

发文时间:2015-03-27        信息来源:海淀园科技发展处

【字体:  

打印本页

海淀区企业:

  根据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关于2015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海淀区201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启动海淀区201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工作。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遵循自愿原则,企业认定通过,将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4批受理,包括2009年认定为高新技术且通过2012年复审的企业,进行重新认定申报,申报批次由企业自主决定。

  二、申报程序

  1、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上进行认定申请操作,并上传知识产权证明、财务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等主要证明文件(电子版)后,完成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网上资料提交。

  企业书面申报材料数据应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提交材料数据信息一致。

  2、准备好相关纸质材料(详见本通知 “第六项” 内容)

  3、到指定受理地点报送书面材料。

  三、受理地点:

  海淀区四季青路6号海淀招商大厦一层西厅22、23号窗口

  四、受理时间:

  即日起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

  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2015年4月30日;

  第二批受理截止时间:2015年5月29日;

  第三批受理截止时间:2015年6月30日;

  第四批受理截止时间:2015年7月31日。

  受理电话:88497360

  咨询电话:88440247

  技术支持电话:88656304  88656303

  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预约报名

  为使企业能够准确理解认定政策信息,海淀园将组织认定培训会,请拟申报高新认定的企业填写如下信息反馈至 gaoqixie-05@vip.163.com

  咨询电话:88440247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报名表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职务 手机 座机 邮箱

  六、申报资料要求

  (一)装订要求

  胶装成一册(勿分册),并按照《海淀区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封面式样》(附件5)打印制作封面。除“受理编号”外,其他信息由企业自行填写,并确保与“企业注册登记表”内容一致。

  (二)报送材料

  1、请携带(本部分材料请勿装订)

  (1)打印高新工作管理网网上申报资料提交成功的网页一份(A4纸,加盖公章);

  (2)《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在园区内注册证明》(附件1)一份,请自行填写完整,核对无误,切勿改变证明的内容和形式,无需单独到窗口办理,由海淀园管委会统一办理盖章;

  (3)近一个月(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4纸,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份;

  (4)《2015年区县(园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情况统计表》(电子版)(附件2);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电子版)。

  2、高新认定材料装订成一册,一式两份,A4纸大小,封面应按照《海淀区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封面式样》(附件5)形式准备,封面用白色,胶装成书式装订,其中一份为原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原件”),两份文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封面及骑缝)。材料内容必须按照《海淀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内容准备,否则不予受理。

  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证书(由市科委、市财政、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联合颁发的)(新企业认定无需提供)(复印件);

  ③经备案的中介机构(附件4)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④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⑤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

  七、重要事项说明

  1、受理材料截止日期一周内递交材料企业众多,排队严重,建议提前一周递交材料。

  2、企业在资格复审前发生名称变更但未提出更名申请的,应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要求办理更名手续,更名手续办理完毕后再以变更后企业名称提交资格复审申请。企业办理更名手续应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提交申请,并将书面申请材料交至创业大厦(朝阳区安翔北里甲1号)A座一层受理大厅(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联系电话:010-64874561)。其它时间不予受理,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分2批办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6日和2015年9月30日。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密码遗失企业,应依照北京市科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注册企业找回密码等相关问题操作说明》(网址:http://www.bjkw.gov.cn/n8785584/n8905740/n8905830/9061201.html),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办理找回密码手续。企业如遗失系统注册号或需更换联系人邮箱,需携带介绍信(附件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北京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四季青路8号郦城工作区609室)办理。

 

海淀园科技发展处

2015年3月16日

  

附件一:《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在园区内注册证明》
附件二:《2015年区县(园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情况统计表》
附件三:《海淀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四:《参与北京市201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名单》
附件五:《海淀区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封面式样》
附件六:《介绍信》
附件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附件八:《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附件九:《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管理工作规程(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