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深圳监管局:监管三处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学习活动
近日,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财政部深圳监管局监管三处组织专题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研究落实举措。
资产评估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专业服务,事关国有资产安全、资本市场公平与各类主体权益。《办法》的出台,直面行业存在的选聘程序不规范、竞争失序、报告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首次统一了三大重点主体的选聘管理制度,确立了“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程序透明、责任可溯”的基本原则,是规范市场秩序、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性文件。《办法》的核心创新在于构建了系统化的科学选聘体系:一是强化全流程规范,从计划、遴选到签约,突出程序公正与透明;二是建立综合评价机制,引导从“比价格”向“比质量”转变;三是创新“白名单”“黑名单”动态管理,激励守信、惩戒失信,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健康生态;四是明确信息安全与保密要求,筑牢数据防护底线。
监管三处干部纷纷表示,将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监管实践,在日常财会监督中,将《办法》执行情况作为重要关注点,强化对选聘合规性与报告质量的监督,持续跟踪评估《办法》实施效果,积极反馈意见建议,推进《办法》落实落地。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