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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基金申报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1-01-14 浏览量:3823
申请创新基金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必须是以生产、销售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

申请创新基金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3)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申请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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