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
答: 应当是已经办理了软件著作权登记的。
2、哪些情况下的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不予登记?
答:
a、出质的软件存在权属争议的;
b、已办理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被撤销的;
c、被公、检、法机关查封的软件;
d、已办理了质押合同登记尚未注销的。
3、哪些人可以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
答: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人,应当是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的出质人、质权人,
享有全权代理权的代理人可以办理登记。出质人应当是合法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答:
a、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
b、出质人、质权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即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c、质押合同、主合同及其它合同原件;
d、委托书、授权书
出质人或质权人均可申请,一方提出申请的,须提交另一方的授权委托书,具体办事人员应出具被授权方的授权及身份证明;质押标的的权利人为两个或以上著作权人时,出质人为全体著作权人,申请人应提供其他著作权人的授权;
f、质押标的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e、向外国人质押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须提交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5、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需要包括那些主要内容?
答: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出质著作权的种类、范围、保护期;质押担保的范围;质押担保的期限;质押的金额及支付方式;当事人约定的其它事项。
6、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注销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
a、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明原件;
b、出质人与质权人同意解除质押的合同原件;
c、出质人或质权人均可申请,一方提出申请的,须提交另一方的授权委托书,具体办事人员应出具被授权方的授权及身份证明;
d、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f、出质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7、什么情况下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
答:申请人在登记批准之前,可以随时撤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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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登记质押合同登记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2011-01-14 | 浏览量:3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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