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或入密集税改时期
发布时间:2009-05-18 浏览量:855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全面加强货物劳务税、所得税、财产行为税、国际税收四大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增收。各地力争在今年年底前,要将所有扣缴单位纳入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就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有关问题进行明确。而《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推出更是引起了强烈反响。
  为个税改革铺路
  “个税全员全额申报制度的实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规避逃税漏税的作用,不过其主要的目的并不在此,最主要的意义还是在于建立起一个个税信息网络系统。”德勤国际税务及并购重组合伙人蒋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上海社科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潘正彦指出:“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一直都是盯紧高收入及超高收入阶层,然而虽然工薪阶层的税收比例在个税总额中占的可能并非大多数,但其所涉及到的人数绝对是绝大多数。而这些人虽然缴税,但由于是单位代扣代缴,所以并不一定有个人的缴税信息。一旦个税的个人信息系统建立起来,将有利于政府进行数据分析,并推出后续的改革措施,可以说是在为今后的改革铺路。”
  不过蒋颖同时表示:“中国这一措施的实施及推进其实有一定的难度。但是这些制度的改革总是要启动,只有开始去做了才能再逐步改进及完善。而且全员全额申报制度的实施,也有利于逐渐培养起中国民众的纳税意识。”
  长期效果将逐步显现
  关于税务总局对创投企业税收优惠与重组企业所得税的改革,蒋颖表示:“此前,对于企业重组交易的缴税问题只有原则性的规定,而这一通知的出台明确了缴税的方式。目前有不少外商投资企业需要进行整合,国内十大产业振兴规划的出台也会有大量公司需要整合,而这一通知的出炉无疑恰逢其时,将促进企业的并购重组。不过现在也只是开始,是不是任何并购交易都可以套用通知中提到的模式还不一定,今后有可能出台更具体的细则。”
  潘正彦也表示:“无论是关于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政策,还是对于企业重组的税收政策,都是具有鼓励性质的。但是其作用不在于当前,也许这两项措施的推出能在一定程度上吸引更多的人投资创投企业,或导致加快企业间的重组并购进程,但是短期内这种效果不会太明显,其更大的效果在于长远的发展。”